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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7〕67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7年龙游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7年龙游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2017年龙游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目标,以推进党政同责、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社会治理为手段,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积极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一、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抓手,加大督查考核
1.完善责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负总责意识,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认真落实“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要求,支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常化培训机制,加大力度,加快提升专业化水平,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
2.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调整充实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日常运行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强食安办自身建设,提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水平。深化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联动等机制建设,完善区域间食品安全工作合作机制。
3.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平安龙游”等考核内容,并适当提高权重。制定全县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健全全过程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探索差异化考核和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改进日常性考核和暗访工作方式方法,推动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以两个示范创建为平台,强化综合治理
1.加强“双创”工作组织领导。将“双创”工作作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打造一批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要把“两个创建”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要配齐配强创建办力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财力、物力,突出重点解决检验检测、基层执法、风险监测等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装备设备、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快提升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整体水平。
2.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建设。认真落实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的各项要求,力争今年通过省级放心县验收。
3.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查补短板及相关建档工作,要求基本达到创建验收标准,为下步申报验收打下扎实基础,力争通过市食安办年内统一开展的模拟验收。同时,继续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工作,认真为做好今后食品安全工作趟路子、做示范。
三、以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解决突出隐患
1.全力开展“百日攻坚”排雷行动。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总要求,以“一区三边一部”(种养殖集中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自3月初开始,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研判确定“排雷”清单,实施综合整治,确保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2.开展“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聚焦畜禽水产品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行动。注重部门协作,加大专项抽检力度,跟进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抽检合格率。
3.继续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按照全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细化隐患清单,落实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面完成年度整治提升各项任务,确保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圆满收官。同时,扎实推进小作坊“整改提”和小餐饮转型升级“456”行动,确保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并做好相关经验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固化整治成果。
4.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抓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推两打”和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利剑”行动,研究治理突出问题,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防控,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推动农村与城市一道共享食品安全发展成果。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形成食品生产经营者敬畏法律不敢违的强大威慑力。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密切部门交流,组织联合执法,增进工作合力,确保对各类案件的处理依法、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公安部门建立食药环犯罪侦查机构,并强化工作力量。
四、以源头治理为手段,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大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土地污染综合防治,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深化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行动,积极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药处方药管理、兽药二维码追溯等制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推广试点智慧监管APP。推进食用林业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成食用林产品抽检省定目标。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推进水产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全程管控行为规范, 探索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放心农产品管控体系。
2.完善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贯彻实施《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加快推进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的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和其他农产品生产者的农产品信息卡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农业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
五、强化日常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