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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107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游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
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效便民,不断深化推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公开内容覆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依规,主动全面公开。
1.依法依规公开决策信息。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2.依法依规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3.依法依规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依法全面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公开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依规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突出公开重点,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各单位要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及时全面公开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
1.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领域。加大低收入百姓增收政策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精准帮扶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对象识别、动态调整、帮扶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农办〔县扶贫办〕、县民政局)
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信息公开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局)
3.教育领域。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和收费政策、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数量和占比及任教时间情况、相关整改规划、提供公共服务内容(参照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情况)、民办学校财务报告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群众放心。(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