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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教育局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办法(试行)

2021-06-07 龙游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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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聘任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教学业务能力强或班主任工作出色,工作实绩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3.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5.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要求在男45周岁、女42周岁以下。

    3.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且在本单位任职一年以上。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在本校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教研组管理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越级提拔聘任的,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三、职数配备

详见《龙游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附件1)。

四、审核制度

    (一)职数审核。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配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填报《龙游县学校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附件2),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二)人选审核。校在经审核同意的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的范围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或非竞争性聘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岗方案或非竞岗方案)。如果是竞岗方案,则要将竞岗方案报批。如果直聘方案,则要通过校班子会对组织提名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填报《龙游县学校中层干部人选审核表》(附件3),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或属交流轮岗的干部变动不需报职数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启动推荐、考察、公示和任免等干部任用程序。未经书面审核同意,擅自启动干部提任交流或推荐考察的,其相关聘任不予承认,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聘任方式

    聘任方式分为直接聘任和竞岗聘任等二种,具体如下: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直接聘任

  1.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2.聘任期满,工作胜任的现职中层干部。

3.机构调整或重组,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分流。

4.前期推荐人选较集中或明确的。

5.教育局党委研究推荐的中层干部建议对象。

6.其它需要实行直接聘任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实行竞岗聘任

    1.前期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无法确定的。

2.现任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的。

3.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实行竞岗聘任的。

    竞岗聘任对象一般限于本校,原则上每个职务或职数应有两个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

    六、聘任流程

    (一)直接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学校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并公布具体职务。

    2.民主和谈话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形式产生直接聘任的建议人选。民主推荐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提名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推荐票数或谈话推荐人数较低的,暂缓提拔聘任。

    3.测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对参加直接聘任的建议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根据测评和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5.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6.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7.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8.办理聘任手续。将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以书面函上报教育局人事科,人事科批复后,由学校下文聘任,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然后将《龙游县中小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备案呈报表》(附件4)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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