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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8〕88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游县医疗卫生服务领域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龙游县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游县医疗卫生服务领域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改革措施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延伸,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5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龙游县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精神,以及省、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医院看病难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从群众看病就医“关键小事”做起,按照分类实施“减少跑”、“就近跑”、“不用跑”的要求,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绩效。力争通过3年时间,实现我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真正实现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最多跑一次”。
二、主要内容
(一)看病少排队。优化医院窗口服务流程,改变挂号付费取药排长队现象。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整合打通各类网上预约服务终端,加快实现号源共享。逐步增加网上号源比例,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网上号源。强化预约诊疗引导服务,积极推广分时段预约。(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社保局)
(二)付费更便捷。依托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卡等,加强医疗保险、商业保险、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医疗机构合作,完善我县医疗保险快捷支付系统的各项优化工作,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推动医疗费用自助结算、诊间结算和移动终端结算。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医院安装并规范使用诊间、住院费用结算设备设施;探索制定电子票据、医院内自助票据打印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三)检查少跑腿。优化辅助诊断服务流程,研究调整完善B超、CT、MRI等医学影像检查项目收费价格政策,做到检查检验省时省心省费用。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区域医学影像、检验、心电、病理等共享中心、实现全县各类共享中心全覆盖。全面推行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互认和共享使用。全面提供检查检验结果网上查询、移动推送、短信提醒等服务。全面推广预约检查服务,通过诊间预约、集中统一预约、分时段预约,为患者统筹安排各类检查。(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
(四)住院更省心。优化住院服务流程,贯通院前院中院后服务。县级以上医院要设置入院准备平台,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床位预约、入院缴费、入院前检查检验预约安排等入院一站式服务;提供出院病区服务,不出病区为患者提供床边结算、自助结算及票据打印等出院手续办理服务。逐步推进择期手术和急诊患者住院前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医保结算,提高病床周转率。开展远程医疗应用,提高优质资源利用率,方便群众少跑路。在医院和医联体、医共体内,逐步建立统一的住院床位池,打破病区和院区界限,统筹管理和调剂使用床位,缩短患者住院等待时间。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模式,为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患者提供综合诊疗服务。推广日间服务,促进急慢分治、轻重分流。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新生儿蓝光照射治疗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随访等后续服务。完善日间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减轻患者费用负担。(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人力社保局)
(五)便民惠民服务更贴心。推广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建立完善招募和管理机制,提供便民惠民服务。推广医务社工服务,明确承担医务社工工作的部门,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援助等支持服务;推广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为患者提供志愿服务。设置投诉沟通平台,提供医疗投诉、纠纷咨询等医患服务;设置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轮椅等租借、小件物品寄存、病历复印、相关证明审核盖章、医保政策咨询等服务。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医院内结构信息查询和室内导航以及自助导诊服务。大力开展“有礼医院”建设,争创重点服务品牌,创新项目建设、品牌建设、岗位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医院科室、窗口服务明星评选和医德医风监督。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医院核心价值观,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行风持续改善和提升,让患者享有更优质的就医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