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应急联动各成员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龙游县应急联动分级模式成员单位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龙游县应急联动分级模式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级联动
一级联动单位承担经常性的应急处置、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有固定值班场所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一)组成单位
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怖大队、9个派出所;
应急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森林消防办公室;
卫健局:120应急指挥中心、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公路应急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港航管理所;
住建局:人防办、龙游新奥燃气公司;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指挥中心;
经济开发区、市监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资规局、水务集团、龙洲街道、东华街道、湖镇镇、小南海镇、溪口镇、横山镇、塔石镇、詹家镇、罗家乡、庙下乡、沐尘乡、模环乡、石佛乡、社阳乡、大街乡。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工作预案,明确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承诺职责范围内的救助项目,并列入本部门年度考核。
2.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落实应急联动专项工作经费和应急车辆保障;建立专门、充足的处置工作队伍;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置,赴现场处置人员需着印有“应急联动”标志的反光背心(行业内部有统一制服的可不着),城区内原则上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城区以外的原则上应在40分钟内到达现场。
3.自觉接受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严格落实“首处责任制“和“反馈责任制”,并在到达现场后立即向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反馈处置人员到达情况,处置完成后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二、二级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