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电镀企业:
我区电镀行业大量使用硫酸、盐酸、硝酸等各种酸类以及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中毒、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自从2003年以来,我区开展了以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为重点的电镀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电镀企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观。从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生产场所布局与安全评价报告不符;二是未按期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三是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尤其是未制定落实员工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检查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等台账;四是安全隐患整改后反弹现象普遍存在;五是未按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评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深入有效的开展“执法年”活动,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行业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我区电镀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我区电镀行业的生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镀企业应充分认识各类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害性和公共安全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做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与所在地政府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出承诺。电镀企业还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员工,年终还应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安全评价和备案管理
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的具体时效应从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出具整改确认意见之日起算起。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在完成安全评价整改后提交资料报市区两级安监局备案。今年安全评价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对于安全评价报告超出有效期而新一轮安全评价尚未完成的,将依据法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直至报区政府关闭。
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应及时报告安监局,企业所在地地址、使用的剧毒品品种、电镀槽平面布局、装置能力等发生变化前,企业应及时重新开展安全评价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电镀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企业应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一名,定期参加由区安监局组织的联合互动检查。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台帐,对入库原料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进行入库后的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要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应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电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自觉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安监局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类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换证培训申请,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换证手续。
电镀企业应当自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应当由从业人员本人签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作为“执法年”的一项重点内容,不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违法行为将被从严查处。
五、加强事故管理
自2006年始,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发生化学品爆炸、火灾和泄漏等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或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经调查核实,事故责任清楚的,应设立事故警示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牌由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设立。设立警示牌的相关费用由事故单位列支。
六、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我区涉及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电镀企业的剧毒品仓库和生产场所均构成重大危险源,应按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建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
希各电镀企业接到通知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条件,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区府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电镀行业协会。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