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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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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有关部门:

  2005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节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易发时段,也是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段。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节前后的安全工作,加强领导,整改隐患,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未雨绸缪,超前防范。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二、明确目标,突出安全防范重点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力度,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发生率要低于平时。根据国庆期间事故特点,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事故的防范:一是与旅游有关的事故。主要是旅游车船交通事故、游乐设施安全事故、景区道桥安全事故、淹溺事故、探险旅游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二是公众聚集活动事故。主要是踩踏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观潮事故;三是火灾事故。重点是宾馆、饭店、影剧院、大型超市、歌舞厅、网吧、酒吧、车站、码头、建筑工地等场所的火灾事故;四是工矿企业事故。主要是高处坠落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

  三、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旅游管理部门要抓好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对游客运载工具、游乐项目设施、住宿和经营场所以及各类特种容器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强巡逻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继续做好危险路段和桥梁事故隐患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公安、交通、安监、市政园林和质检等部门要以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国庆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节日安全大检查,对“铁网二号行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国庆节前及节日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发生,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加强值班,保持安全信息畅通。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将国庆期间的值班安排表于9月29日前报区安委办;国庆期间的安全情况,每日报送;总体简要情况请于10月7日10时前传真至区安委办,联系电话:86855506,传真:86855507。

  附件:1、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

      2、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上报表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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