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现场会暨“铁网二号行动”动员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整治我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简单、省钱、有效”和“就地整改”的原则,制定整治标准,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和健全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改进监管方式,消除企业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龙湾”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整治内容和目标
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分类管理评定确定的C、D类企业为重点,根据《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附件1)、《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标准,年内C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5%以上,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这次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从9月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9月5日)。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整治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力量,开展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9月6日—10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对系统和辖区内的C、D类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每一个企业列出隐患整改项目,发给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全区各村(居)在去年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要求于9月底前建立“五个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11月1日—12月20日)。在企业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对C、D类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复查,并发放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面总结,实行长效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铁网二号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进行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参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标准,广泛动员,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落实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是“铁网二号行动”主要组织实施者,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全力以赴抓好隐患整治。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落实驻村干部、村(居)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动员行业协会利用人才、技术优势,参与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要分层次、分类别召开企业负责人动员会,动员企业主动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区安监局和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工作。要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监督”的制度,对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措施,全力整治。要建立C、D类企业隐患档案,逐企落实整改要求,实行限期整改。要加强指导,确定专人联系制度,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和监督。要梳理出一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对那些高能耗、高污染、职业危害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场所),以及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依法予以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健全机构,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机构建设,配足、配强中队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必要的工具,安全生产监察专用车要做到专车专用。推广永中街道城南村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村居、工业园区、行业协会、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网络建设,全区各村居要实行“五个一”安全管理制度,即建立“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实行安全生产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五)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在实施“铁网二号行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拒绝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实行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监部门报送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
2、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
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月报表。
主题词:安全生产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区平安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