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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农综改〔2007〕1号
关于印发《龙湾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06〕6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经区领导同意,现将《龙湾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龙湾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龙湾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报: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王祖焕书记、陈玲玲区长、周赞副书记、王爱光常务副区长、徐国信部长、黄阳栩副区长
附件
龙湾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违反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规定等行为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查处工作,为改革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
区委组织部:负责加强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地抓好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先锋工程”建设和“三级联创”活动。负责指导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区委农办:负责有关涉农政策措施的制定、协调、落实工作。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对各镇(街道)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新时期镇(街道)职能定位,探索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开展镇(街道)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抓好试点实施工作。探索建立农村风险防范机制。
区教育局:负责“以镇(街道)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抓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
区民政局:负责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抓好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镇(街道)村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区财政局(地税分局):负责指导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做好镇(街道)债务控制化解工作,协助做好村级组织运转财政扶持制度的建立,抓好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区人事局(编办):负责指导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做好各地镇(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精简办法及改革方案的批复工作,加强镇(街道)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监督管理。
区农林局:负责建立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监督管理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开展村级债务控制和化解工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扶持补助工作。
区计生局:负责有关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改革指导工作。
区法制办: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法事务工作,指导开展乡镇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涉及各单位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专题材料和信息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