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农劳培办〔2005〕4号
区万名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施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信息工作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专业培训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信息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办发〔2004〕66号)和区农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温龙农劳培办〔2005〕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信息工作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用范围
区级以上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刊物。区级为《农村工作动态》、《龙湾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简报》,市级为《温州农村探索》、《温州农村》、《温州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简报》,省级为《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简报》。
二、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简讯:区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条奖10元,市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条奖30元,省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条奖50元。
信息:区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条奖30元,市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条奖50元,省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条奖100元。
调研文章:区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篇奖200元,市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篇奖300元,省级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刊物采用每篇奖500元。
2、信息来稿附照片被采用,每条另加30元;信息采用后有关领导有批示的,每条另加50元;信息来稿没被采用的,每条奖10元;调研文章来稿没被采用的,每篇奖30元。
3、区农培办将根据各信息员有关信息报送、录用情况,每半年审核兑现一次,年终再评出若干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信息报送方式
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联系人:邵建乐,联系电话、传真:86863666,电子邮件:lwqwnb@sina.com。
二OO五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 信息工作 通知
抄送:市农培办,区财政局,周赞副书记,苏孝永副区长,姚军副区长。
温州市龙湾区万名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