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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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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农劳培办〔2005〕4号           签发人:陈李洁

区万名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机制和提高规范培训工作水平,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培训工作重点             

  要针对本地农村劳动力、突出青壮年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促进就业三个重点,逐步由农业技术培训为主向一、二、三产业综合技能培训,由培训专业单一向培训专业多元化转变。重点提高农民的三个能力:一是适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重点进行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农业标准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能力;二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经营管理、市场经济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适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转移就业的需要,重点进行职业技能、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办班,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的转移就业率和增收致富能力。

  二、做好备案报送工作

  各专业培训组、各镇(街道)要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拟定培训时间表。各专业培训组、各镇(街道)在开办培训班前,要将办班形式、内容、课时、对象、收费方式等方面内容形成文件,报送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备案,抄送培训(基地)单位,及时协调衔接。镇(街道)在组织过程中,出现个别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可由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培训组进行统筹安排。备案文件将作为年终区培训补助经费结算依据。

  三、做好培训基地认定工作

  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将根据各镇(街道)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有关认定培训单位的申请意见,组织人员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择优确定若干所培训单位作为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以规范管理、方便农民。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要在区、镇(街道)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每2年进行1次,对2年以上没有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或违反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单位,取消其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资格。

  四、规范证书发放制度

  各类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应发给培训证书,按培训内容相关的专业培训组有专业证书的,由各专业培训组发放。没有专业证书的培训班,由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统一制发。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将培训进展情况和培训工作过程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典型介绍、图片资料和培训人员转移就业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报送。同时,各镇(街道)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核工作,每月5日前必须上报培训进度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培训进展和信息上报录用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要严格按照有关培训工作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有关培训文件、培训人员名册、课程设置、日程安排、考核考试情况登记、上课签到、发证名册、照片图像等资料整理归档。各期培训班结束后,培训基地要将培训档案自归档一份,并报送一份给镇(街道)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办公室存档,以确保培训规范有序。

  七、加强转移就业服务

  各培训基地要结合就业信息渠道畅通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为其转移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各镇(街道)要逐步建立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档案,掌握其就业状况和企业、市场需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引导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所发挥作用,多渠道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  通知

  抄送:市委农办,周赞副书记。

  温州市龙湾区万名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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