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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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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温龙委办发〔2004〕66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转业和就业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区委、区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并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面向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的发展方向,整合和优化社会教育资源配置,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社会服务机构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按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培训资金;坚持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坚持按培训与配套服务、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需培训原则,加强市场调查与预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有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一个比较完备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体系,加强农民科技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和一定专业技能的新型农民,使广大农民的市场主体意识、开拓进取意识和现代文明意识明显强化,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总体要求是:从2004年开始至2010年,全区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6.5万人。培训对象以年龄在16岁一45岁的中青年农村劳动力为主,使全区大多数适龄农民普遍受到知识技能培训,使农村主要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具体任务是:

  1、6500名专业农民技术培训。以农业劳动力,特别是农村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员为对象,根据我区农业结构调整、三个产业带建设情况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实际需要,按农渔业专业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和相关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脑微机应用等知识培训,使之成为全区现代化农业的生产主体。

  2、16000名转业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输出培训)。以失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其他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按照产业布局和发展情况,与有关企业联手,以工贸企业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培养适应企业技术性专业化农民工人为目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基本素质培训,使他们掌握过硬的专门职业技能,及时补充企业技术工人队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3、13000名本地用工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各行业技能特点,对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以用工单位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提高专业技能为主的岗位培训,提高适应从业岗位技能,使之成为能够熟练掌握一至二门技能的产业工人,为我区打造国际性轻工城生产基地提供优质的劳动力资源保障。

  4、10500名预备劳动力培训。以农村初、高中学生为对象,在教育过程中,适当增设农业实用技术、工商职业技术专业课程,积极开辟实践基地,使他们都能掌握一至二门职业技术,成为农村优质劳动力后备力量。

  5、19000名农民文化教育培训。以农村劳动力、农村村干部为主要对象,以文化知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为主,使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和思想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三、工作措施

  推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完善基地、服务配套”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民教育培训的有效体系和机制。

  (一)要建立和完善一个比较完备有效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网络体系。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职业技校、农函大、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校、义务教育学校等传统培训载体,努力开发利用电视专题、电脑网络、农技110、多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培训载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要建立起包括义务教育、培训中心、成人学校、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为主要载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同时,要重视培训基地建设,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教学和实训条件建设,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在加强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校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规模较大、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与劳务输出专业技能培训基地相结合的区农民培训服务中心;建立状蒲片、永中片、天河海城片三个职业培训基地,并以此为龙头,带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办农民教育培训学校。鼓励社会办学力量积极组织农民素质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培训能力,形成区、镇(街道)、社会、企业四级培训网络体系。要加强农民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教材的开发,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承担培训任务的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确定,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如下条件予以组织认证:

  1、有承担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组织管理能力;

  2、有固定的场所设施、师资管理人员和实训基地;

  3、能够组织培训后的基本技能鉴定;

  4、有一定的向外组织劳务输出的能力。

  (二)要建立和完善“订单培训、企业参与”的培训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要按照“规划、自愿、适用、专业”的原则,坚持按需培训,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培训与农民需要相结合,要按照农民的需求,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二是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促进订单培训,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三是培训与用工单位相结合,促进企业参与,采取同企业联合,根据企业需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鼓励和支持用工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四是培训与配套服务相结合,确保各项服务工作到位,构筑劳动力转移的广阔平台,提高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对经培训合格的农民,发放劳动技能证书,作为农民素质的证明,有关企业招收其就业时,应予以优先安排。

  (三)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多方筹集”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投入机制。要按照财政拨一点、镇(街道)出一点、职能部门补一点、用工单位拿一点、培训机构让一点、农民付一点的方法,解决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经费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素质培训的投入力度,从2004年开始至2010年区财政每年要按照培训任务数和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筹措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同时,要给予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要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镇(街道)也要安排相应配套经费用于农民培训工作,对培训的专项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区农口、经贸、人劳、科技、教育等部门和镇(街道)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集农民素质培训经费。动员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资源,努力增加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特别是动员用工单位采取委托培训、订单培训的办法,投入培训资金,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等多元投入机制。三是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农民参加培训。凡是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农民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以及第一次参加培训的农民,一律接受免费培训。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行业培训,在农民自愿参加培训的基础上,给予适当补助。对农民参加培训后的职业资格鉴定及其证书,酌情减免费用或工本费。

  (四)要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分级负责”的责任考核机制。农民素质培训教育的主要责任在镇(街道),职能在区有关部门。农民素质培训工作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做到条块结合。要把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列入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通过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必要的奖惩,强化对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的考核,确保我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格局。

  大力鼓励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镇、城市集聚,引导和提倡企业招收本地经培训的农民就业,努力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对在吸纳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在用地、信贷、用电、技改、税收、星级企业评定等方面予以扶持。农民离土离乡进城镇落户,其就业、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已转为城镇户口并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应享受城镇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待遇。失土农民进企业的,应享受下岗职工的就业待遇。

  四、组织机构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都要把推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抓好这项工作。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建立了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负责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实施工作。同时,根据职能分工,设五个专项培训组:转业技术培训组,设在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转业农民技能培训实施工作;本地用工培训组,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在岗用工的培训实施工作;农业技术培训组,设在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实施工作;渔业技术培训组,设在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实施工作;劳动预备、文化培训组,设在区教育局,负责预备劳动力培训和农民文化培训的实施工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镇(街道)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这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建立相应专门工作班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必要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同时,要根据本地劳动力资源分布状况,负责组织培训,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科技致富、培训创业致富等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学技能、强素质”的氛围。要加强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宣传和引导,切实增强农民学知识、学技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工作。农业系统要利用农函大、农技推广站,抓好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要利用师资力量、生源条件、培训设施等培训资源优势,发挥培训的主渠道作用,抓好预备劳动力和农民文化培训;经贸系统要抓好企业用工培训;科技系统要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卫生系统要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计生部门要抓好“农村新家庭计划”,“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妇联要抓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共青团要大力实施青年农民素质工程;宣传、文化部门和工会要做好“送文化下乡”活动;侨办要抓好出国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工作;残联要抓好残疾农民就业培训和安置指导工作;司法部门要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特点,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

  (三)强化服务,积极推进培训工作上台阶。要积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区人才服务中心、镇(街道)劳动服务所要强化职能,打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出口”,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畅通劳动力供求信息共享渠道。定期举办劳动力供需见面会和用工招聘会,建立供需交流服务平台。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并把调查分析结构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形成培训一批、就业一批的良性循环。

  五、培训工作制度

  (一)培训计划报告制度

  1、各单位制订每年培训计划,分解培训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并及时将计划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将每年开展的培训计划、培训种类、培训人数、资料数量、投入资金、就业情况等按月填报《农民技术培训分类统计报表》及《农民技术培训月报表》在每个月30日之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素质工程综合办公室。

  3、各单位要每半年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一次书面报告,并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平时要作好培训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证书管理和发放制度

  严格把好发证关,坚持统一考试制度,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技能考核鉴定。各单位对要求参加培训的农民,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对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的,要及时发放“绿色证书”、“创业绿卡”、“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实行“归口制作、统一管理发放”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和渠道进行办理发放,各类证书的发放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培训学员建档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并认真管理培训学员的档案,对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住址、培训种类、考试成绩、就业情况都要进行详细的登记入档。

  (四)联席会议制度

  区劳动力素质培训领导小组,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专项培训组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农民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培训计划和有关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培训工作。

  (五)督查考核制度

  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及时掌握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进展情况,并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每季一督查,半年一小结。各镇(街道)和五个培训组要按季度向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年终,区委、区政府对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在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培训目标或质量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2004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计划

  2004年培训计划按照各专业培训组承担的职责,将任务数分解到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今年计划培训农民5000人,其中转业农民专业培训1200人,由区人事劳动局牵头,区经贸局、科技局参与;本地在岗用工培训1000名,由区经贸局牵头,区科技、教育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参与;农民专业技术培训500人,由区农林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区科技和农口各部门参与;预备劳动力培训800人,由区教育局牵头,区科技、各学校参与;文化及综合素质培训1500人,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牵头。教学场地原则上按片划分,安排在区有关职业培训学校和成人学校等。参加培训人员,由各镇(街道)调查摸底统计,根据培训任务数,确定参训人员上报到各专题培训组参加培训。

  整个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订计划阶段。2004年5月底前,完成农村劳动力分布就业现状、培训需求情况的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建立培训需求数据库;召开区领导小组和各专题组成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培训实施启动阶段。2004年6月上、中旬,制定《龙湾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实施意见》,召开有关宣传动员会议,下达工作目标和任务;各专题组承担单位相应制订各专题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上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区领导小组与各镇(街道)签订任务责任书。各专题组落实有关培训经费、场地、师资、教材。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04年6月下旬,各专题培训组按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专题培训实施方案,开始全面实施农民培训工程项目。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12月,各项目专业培训组完成年度培训计划(除学历培训和跨年度培训外),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检查验收,并进行评比表彰。

  附:200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分解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26日


200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劳动力总数

  男16—45

  其中         周岁人数

  女16—40

培训计划人数

永中街道

35319

24226

900

蒲州街道

6243

3995

300

海滨街道

15767

10836

500

永兴街道

21147

15152

550

海城街道

18719

13347

550

状 元 镇

8837

5881

350

瑶 溪 镇

16274

10729

500

沙 城 镇

21626

15722

500

天 河 镇

15509

11281

500

灵 昆 镇

12804

8890

350

总    计

172275

120059

5000

  注:本表以农业户籍统计资料为依据,不包括外来人口。


  主题词:素质培训  农村劳动力  意见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04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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