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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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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龙湾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一定要从建设“平安龙湾”高度出发,正确认识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对照《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万家企业、除安全隐患、促和谐发展”活动为载体,坚持实事求是、系统分析、合理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深入基层、企业,认真做好普查、分类和评定确认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发[2005]5号文件)规定,对全区范围内的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新一轮的排查梳理,重新评定A、B、C、D四类企业,对分类评定确定的C、D类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标准。通过重新分类、整治,使C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0%以上,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100%以上。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工作从今年3月底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底至4月上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的工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要专题进行认真研究,抓紧制订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的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广大安监人员的思想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排查摸底(4月上旬至5月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依照《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普查登记表》,结合《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等,对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重新进行分类评定,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健全辖区内生产性企业管理档案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档案,尤其要建立C、D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档案库,着重记录好C、D类企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发放时间、转化情况等。

   (三)整改落实(5月底至8月上旬)。主要工作为:一是要限期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二是要挂牌整治。对梳理出一批隐患较为严重、牵涉面广的生产性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度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工作的通知》(温龙安委办〔2008〕5号)要求,实行区、镇两级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仍达不到生产安全要求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三是要联合执法。对那些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涉及面广且企业又不愿意整改或不按时整改到位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要及时上报区安委会,由区安委会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落实,实施联合执法,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四是要建设标准化。要继续做好危化、矿山行业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结合安全标准化企业“千家创建百家示范”活动,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选择安全条件较好的A类机械制造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硬件设施,原则上要求各地今年在本辖区内至少完成1家机械制造企业的复评达标工作。五是要完善机构。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省编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作意见的通知》要求,配足配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和深化村居“五个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村(居)安全监管机构网络运作能力。

  (四)总结提高(8月上中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全面总结,并于8月1日前将情况以书面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会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各地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市安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真情服务·安全发展”活动的总体要求,将分类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开展本辖区内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推进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要建立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每个阶段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并对各地的督查结果实行排名通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联系。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区安委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求于每月1日和15日,按时向区安委办上报《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和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和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普查登记表》;

  3、《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

  4、《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分类管理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和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月            份

备    注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1

企业总数

 

 

 

 

 

 

 

2

1、已完成分类企业数

 

 

 

 

 

 

 

3

分  类  情  况

A类

 

 

 

 

 

 

 

4

本月企业分类数

 

 

 

 

 

 

 

5

B类升为A类

 

 

 

 

 

 

 

6

C类升为A类

 

 

 

 

 

 

 

7

D类升为A类

 

 

 

 

 

 

 

8

A类降为B类

 

 

 

 

 

 

 

9

A类降为C类

 

 

 

 

 

 

 

10

A类降为D类

 

 

 

 

 

 

 

11

B类

 

 

 

 

 

 

 

12

本月企业分类数

 

 

 

 

 

 

 

13

D类升为B类

 

 

 

 

 

 

 

14

C类升为B类

 

 

 

 

 

 

 

15

A类降为B类

 

 

 

 

 

 

 

16

B类降为C类

 

 

 

 

 

 

 

17

B类降为D类

 

 

 

 

 

 

 

18

B类升为A类

 

 

 

 

 

 

19

C类

 

 

 

 

 

 

 

20

本月企业分类数

 

 

 

 

 

 

 

21

A类降为C类

 

 

 

 

 

 

 

22

B类降为C类

 

 

 

 

 

 

 

23

D类升为C类

 

 

 

 

 

 

24

C类降为D类

 

 

 

 

 

 

 

25

C类升为B类

 

 

 

 

 

 

 

26

C类升为A类

 

 

 

 

 

 

 

27

D类

 

 

 

 

 

 

 

28

本月企业分类数

 

 

 

 

 

 

 

29

A类降为D类

 

 

 

 

 

 

 

30

B类降为D类

 

 

 

 

 

 

 

31

C类降为D类

 

 

 

 

 

 

 

32

关闭、取缔

 

 

 

 

 

 

 

33

D类升为C类

 

 

 

 

 

 

 

34

D类升为B类

 

 

 

 

 

 

 

35

D类升为A类

 

 

 

 

 

 

 

36

2、未完成分类企业数

 

 

 

 

 

 

37

本月发现隐患数(处)

 

 

 

 

 

 

 

38

至本月止累计发现隐患数(处)

 

 

 

 

 

 

 

39

当月隐患整治数(处)

 

 

 

 

 

 

 

40

至本月止累计隐患整治数(处)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填表说明:

      1、每月1日和15日上报),自2008年4月份开始上报;

      2、本表首次上报中,各类企业的转化(提升或下降)数均为0,4月份开始以当月的实际发生数填报;

      3、表中4月份的各类数据为本表的基本基数;

      4、表中A、B、C、D各类企业的本月数=上月本类企业数+(2) -(3) -(4);

      5、联系电话、传真:86968531  E-mail:zhangguo126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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