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温州工业园区、农业新技术开发示范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温龙委发〔2007〕72号文件对各项专利奖励的有关规定,现将奖励细则规定如下:
一、对象要求
1.专利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户籍管理应在龙湾区,专利申请地址应属龙湾区(必须写明温州市龙湾区)。
2.专利申请人为单位,单位注册地应在龙湾区,专利申请地址应属龙湾区(必须写明温州市龙湾区)。
二、时间要求
各项专利奖励政策只针对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已授权的各项专利及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的、申请国家发明条约(PCT)申请受理的。对上一年度前授权的专利及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的、申请国家发明条约( PCT)申请受理的,不给予奖励。
三、附件要求
1.专利所有权人是单位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财政统一收款收据及开户行及账号。
2.专利所有权人是自然人需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专利权人本人领取,如代领还需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专利权人委托书。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