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型村庄”评比活动的通知》(温农办〔2009〕59号)精神,各镇(街道)要认真对照标准,推荐上报1-2个创建“学习型村庄”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村庄。请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相关照片于2009年9月15日前报区委农办电子邮箱lwnbwyz@163.com。联系电话:86968037。
附件:关于开展“学习型村庄”评比活动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