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根据省档案局、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浙档发〔2009〕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着力推动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相应会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真实记录,同时也是科学有序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在提高农村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水平、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繁荣农村文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扎实做好档案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将档案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与建设内容,使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二、夯实基础,科学规范农村基层组织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1.大力推进和逐步规范村级建档工作。各行政村应将档案工作列入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建立村级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村级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并按照简化适用的原则,规范村级档案的分类、整理。农村党支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基层组织产生的档案,列入村级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村委会换届时进行档案交接,并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行政村在撤销、合并或转变为城市社区时,应按有关要求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散失。村委会应当为村级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安全保管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服务网络化。
2.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服务。村级档案的管理和提供利用,要以维护村集体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为原则。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和服务设施,建立集档案、已公开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科技信息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档案信息管理模式,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村级信息服务站相结合,设立档案信息服务窗口,以满足农民的信息需求,丰富和活跃村民文化生活。
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水平
1.加强农户档案的建立。各村要充分发挥农户档案信息在科学生产和规范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农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宅基地使用、农业生产经营、协议契约、借贷信用记录、劳动力技能培训、婚姻生育、奖励与优抚、健康体检、医疗保险、养老保障、违规与处罚等文件的收集工作,逐步建立农户档案。
2.加强现代农业生产与经营档案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指导本地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优势和品牌农产品档案;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建立档案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流通合同、协议文件的管理;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信用档案的建设,发挥档案在农产品市场准入、安全认证和流通监管工作中的凭证作用。
3.加强农村经营承包、流转和社会保障档案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土地承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征用、退耕还林等工作中,做好耕地、山林、池塘、滩涂、渔港码头等使用权承包、农民补偿等文件材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做到相关承包文件、合同、方案、台帐、表册等资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逐步实现经营承包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在承包使用权、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做好变更登记,保证档案记录与流转后的实际状况相符,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好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农村经营承包、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和移交工作。
4.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档工作。加强面向农村的档案宣传工作,提高档案意识,各村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管理,做到地上地下建筑工程设施有档可查;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民宅、村落与民间文化艺术建立档案记录;收集保存反映乡村历史文化变迁的家谱族谱、名人实物、口述文化、手工艺技能、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记录,使档案成为传承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载体。
四、注重实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
1.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发展过程中,要根据本地农业特点和农村实际,因地制宜,注重民生,稳步实施。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逐步提高农民和农村社会的档案意识,使档案工作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自觉行为。
2.把握规律,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把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起来,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结合起来,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档案工作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
温 州 市 龙 湾 区 档 案 局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9年8月13日
主题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档案工作 意见
抄送:温州市档案局
温州市龙湾区档案局 2009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