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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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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发〔2009〕71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健全教育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内部行政审批职能

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09〕145号)、《龙湾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委办〔2009〕179号)等文件精神,理顺局内设机构职能,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教育行政运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教育行政审批方式,提高教育行政服务质量,形成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宽批严管的管理体制,健全“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高效运作机制,促进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二)基本原则

依法整合原则。依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精神,按照“批管分离”的原则,合理调整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建立管理规范、权责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精简效能原则。按照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在原则上不增加编制数、内设机构数和中层领导职数的前提下,

调整内设机构,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决定在本局教育一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由行政审批科牵头承担行政审批职能。

积极稳妥原则。既要全力推进、积极作为,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在整体部署、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教育的具体情况稳步推进。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及时到位,推进力度有效。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认真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职能,依法明确行政审批实施机构,防止出现审批职能交叉、重复,审批主体过多的现象。

(二)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现状

  我局现由机关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设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教育一科、教育二科、学生科、督导科,设领导5名,中层干部职数8名,实有领导干部6人,中层干部8人,下属事业单位共有 11家,即审计站,现有编制3名,实有3人,教育信息中心,现有编制2名,实有2人,教育服务中心,现有编制31名,实有29人,职成教中心,现有编制1名,实有1人,教育核算中心,现有编制3名,实有2人,教师发展中心,现有编制28人,实有28人,永中教育学区,现有编制12名,实有7人,状元教育学区,现有编制9名,实有8人,天河教育学区,现有编制9名,实有7人,招生办,现有编制4名,实有4人,勤俭办,现有编制5名,实有4人。

(三)大力整合我局各职能科室行政审批职能

将本局教育二科、教育一科、政工科原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并加强相关职能科室的行政审批监管职能。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

1、将教育一科、教育二科原来负责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机构(培训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开设、更名、撤销等审批工作”职能调整到行政审批科。

2、将政工科原来负责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调整到行政审批科。

3、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聘任校长(或机构负责人)核准。

4、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名称作为校名和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的审批。

上述四项行政许可项目由行政审批科初审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等非行政许可事项授权给行政审批科直接办理。

(四)设立集中办事窗口

因客观条件限制和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办件量确实较少,报上级批准后,在本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集中办事窗口,并采取即办件授权办理、承诺件“统一办理、限时办结”的方式。待条件成熟时,把审批事项纳入审批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或全部集中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按规定并结合实际,设窗口核准员及负责人、审查员等工作人员。

(五)领导分工

由分管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批科工作。

行政审批科按规定并结合实际,定员2人,设中层职数1名,设窗口核准员及负责人一人,设窗口审查员一人。

(六)做好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的配套工作

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要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在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强化行政监管工作,把主要精力转到制订规划、研究政策和加强批后监管上来。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搞好各科室之间和上下业务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要密切配合,互相监督。条件成熟的,要使负责行政审批的人员与监管人员尽量分开。加强审批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三、工作步骤

我局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拟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调查研究,拟定方案。我局各职能科室,按照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审监分离、上下衔接、运转顺畅的原则,梳理行政职能及相关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和监管职能。

责任人:政工科、教育一科、教育二科负责人。

第二阶段。2009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为方案审查确定阶段。按照职能配置优化、事项精简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要求,区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对方案进行审核批复。重点审核整合方案中职能配置是否合理、审批职能是否整合、监管协调机制是否建立、人员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

参加科室:局办公室、教育一科、教育二科、政工科。

第三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方案实施阶段。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将由本局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教育行政许可事项。

参加科室:教育一科、教育二科、政工科。

第四阶段。200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为督查验收阶段。专人负责,精心准备,迎接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这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实施情况的验收。

参加单位: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教育一科、教育二科、政工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科室要从规范审批行为,加强教育行政审批服务的大局出发,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把这项改革作为转变教育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局机关作风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有序推进改革。我局已成立教育行政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陈建淼局长任组长,吴鸿炜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育一科,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牵头做好具体工作。

(二)严密组织,认真实施。各科室要认真分析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现状,对照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的思维,真正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局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工作,推进审批科室、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审批专用章进审批服务窗口,使窗口真正成为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服务窗口。

(三)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教育行政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根据上级要求在年底完成改革任务,要认真掌握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提炼改革成果,积累工作经验,确保这项改革顺利推进。

  主题词:印发  行政审批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行政审批中心。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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