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龙湾区深入开展商贸服务单位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深入开展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安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龙湾区深入开展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温州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温安委办〔2009〕52号)要求,决定从今年11月份开始,在全区集中开展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现就开展这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对全区列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的商贸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普遍的隐患排查和信息录入,摸清隐患底数,治理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商贸服务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建立完善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为实现商贸服务单位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服务。
二、工作步骤
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09年11月中旬开始至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二)集中排查阶段(
(三)总结提高阶段(
三、工作措施
(一)确定排查治理重点。本次商贸服务单位排查录入的重点是:专业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位于高层建筑的商贸服务单位和营业面积在
(二)抓好商贸服务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的排查入库。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有关单位要以《温州市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表》为载体,对列入排查范围的商贸服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状况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信息资料及时录入温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信息平台根据得分对商贸服务单位划分为A、B、C、D四级。分级标准为:A级:80分以上;B级:60分至80分;C级:40分以上至59分;D级:40分及以下。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当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一律定为D级。
(三)抓好隐患的整改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区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督促业主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录入信息平台。对一些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后果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整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贸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明确职责分工。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三产办、文化、旅游、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全力参与。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牵头负责三产办、文化、旅游、工商、消防等部门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表的录入和协调工作;区三产办牵头负责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文化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旅游局牵头负责星级宾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工商分局牵头负责专业市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位于高层建筑的商贸服务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牵头负责辖区内的餐饮店、旅馆、超市和可能存放大量易燃品的商店等商贸服务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表的录入工作。
商贸服务单位是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商贸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商贸服务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安全员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写入了今年温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入库是信息平台建设第二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各镇(街道)、工业园和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平台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同时结合本辖区、本系统的实际,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信息平台建设第二阶段建库任务。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镇(街道)、工业园和区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广大商贸服务单位业主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全面参与;要建立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进度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发布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导向信息,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商贸服务单位隐患的排查治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指导,强力推进。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工业园和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指导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和区有关单位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指导帮助商贸服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改善商贸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附件:1、温州市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表;
2、温州市商贸单位隐患排查表填表说明。
附件1:
温州市商贸服务单位隐患排查表
类别:□普通商店 □宾馆饭店 □大型商场超市 □文化娱乐场所 □专业市场(市场主办方: 市场主管部门: 市场内共有经营户 家)□其他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手机 | | 其他电话 | | |||||||||||||
安全管理员 | | 手机 | | 其他电话 | | |||||||||||||
上年经营额(万元) | | 员工总数 | | 经营面积(平方米) | | |||||||||||||
工商注册号 | | □未登记注册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是否在高层建筑:□是 □否 是否违章建筑:□是 □否 是否出租房屋:□是 □否 | ||||||||||||||||||
建筑结构:□砖木 □混合 □钢筋混泥土 □钢结构 □其他: | ||||||||||||||||||
是否经过消防部门验收通过:□是 □否 | ||||||||||||||||||
安全状况 | 安全状况 | 得分 | ||||||||||||||||
硬件 |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运行是否符合防火需要 | □符合10 □基本符合5 □不符合0 □缺项10 | ||||||||||||||||
电线套管情况 | □符合7 □基本符合4 □不符合0 □缺项7 | |||||||||||||||||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储存情况 | □符合6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6 | |||||||||||||||||
装修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 □符合6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6 |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 □符合10 □基本符合5 □不符合0 □缺项10 | |||||||||||||||||
燃气使用情况 | □符合6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6 | |||||||||||||||||
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 □符合5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5 | |||||||||||||||||
其他硬件隐患(简述): | □符合10 □基本符合5 □不符合0 □缺项10 | |||||||||||||||||
软 件 | 负责人、安全员是否持证 | □全部5 □部分持证3 □无0 □缺项5 |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 □全部6 □部分持证3 □无0 □缺项6 | |||||||||||||||||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 □符合5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5 | |||||||||||||||||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符合5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5 | |||||||||||||||||
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 □符合5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5 | |||||||||||||||||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 | □符合4 □基本符合2 □不符合0 □缺项4 | |||||||||||||||||
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符合4 □基本符合2 □不符合0 □缺项4 | |||||||||||||||||
其他软件隐患(简述): | □符合6 □基本符合3 □不符合0 □缺项6 | |||||||||||||||||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当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 | ||||||||||||||||||
备注 | | |||||||||||||||||
排查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商贸服务单位盖章)
温州市安监局 温州市经贸委 温州市消防支队 制
附件2:
温州市商贸单位隐患排查表填表说明
序号 | 评估分级内容 | 填表说明 |
1 |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运行是否符合防火需要 | 现场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无存在过期、损坏等而无法正常使用;有无专人负责和定期检查;配备的数量是否满足防火工作实际需要。 |
2 | 电线套管情况 | 现场检查电线有无套管。 |
3 |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储存情况 | 主要检查有无大量存放易燃品(如花店大量存放干花)以及是否违规储存易爆和有毒物品。 |
4 | 装修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 检查是否用易燃材料装修,有无破坏防火分区等。 |
5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 主要检查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堵塞、上锁、遮挡、封闭,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是否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等。 |
6 | 燃气使用情况 | 针对餐饮单位。主要检查有无使用高压燃气瓶作为单位燃气;有无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角阀、减压器等设备;有无在燃气计量表、开关阀门、燃气蒸发器、液化气瓶库等燃气设施专用房间内居住和办公,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燃气更换操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
7 | 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 针对宾馆、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 |
8 | 其他硬件隐患(简述) | 现场检查酌情打分。 |
9 | 负责人、安全员是否持证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和合格证书(包括有效期和再培训情况)。 |
10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
11 |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 检查有无落实岗位责任或签订安全责任书。 |
12 |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3 | 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 检查有无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多种形式)或检查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情况。 |
14 |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是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如何。 |
15 | 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检查有无开展演练或检查员工对预案的熟知程度。 |
16 | 其他软件隐患(简述) | 现场检查酌情打分 |
注:大型商场是指经营面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