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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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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平安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结合龙湾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认真督促落实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建设,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我区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生产安全。

二、检查对象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全区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将安全生产执法与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行为;二是将专项检查与加强企业基础建设相结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三是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965-2009715日)。各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按照《龙湾区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检查表》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加强现场管理和职业卫生,尤其要落实剧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要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教育,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人员,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落实整改。企业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做好台帐,以备检查。

    第二阶段:监督抽查阶段(20097162009930)。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中队,要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特点,对辖区内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同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定期的安全评价。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期间,区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对开展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执行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9101日至20091030日)。对本次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的专项检查进行总结,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认识,按照本专项检查的总体安排,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要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制度、健全台帐、加强管理,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电镀企业也可按照《龙湾区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检查表》内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活动,宣传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龙湾区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检查表

 

 

 

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龙湾区使用剧毒化学品电镀企业安全检查表

 

项目

     

检查记录

结论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已取得区安监局“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备案”。

 

 

3、已取得区公安分局“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备案”。

 

 

4、企业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且安全评价报告在有效期内。

 

 

5、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需整改的问题,有明确的整改落实情况确认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分管负责人安全职责(从业人员超过5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4、员工岗位安全职责。

 

 

5、职能部门(车间、仓库等)安全管理职责。

 

 

6、逐级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

 

 

10、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5、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操作规程

1、电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酸洗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氰化物加料安全操作规程。

 

 

4、污水处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机构和

安全培训

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其他从业人员经企业培训合格。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台帐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记录。

 

 

6、职工健康档案记录。

 

 

7、员工奖惩记录。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1、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记帐、双人投料”。

 

 

2、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应当记录供货单位名称、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和使用情况。记录应当保存1年以上。

易制毒化学品记录同上。

 

 

3剧毒化学品交由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4向供货方索取剧毒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剧毒化学品库房符合安全要求,有机械通风排毒装置,有防盗报警装置,不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或超量储存。

 

 

6、危险性作业、储存场所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设置醒目安全标志和安全周知卡。

 

 

7、含氰镀槽应与酸性镀铜槽、酸洗槽、活化槽、光亮镍槽和铬槽等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

 

 

8、不在经营和办公场所摆放剧毒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情况。

 

 

3、地面平坦,无障碍物、无绊脚物,无积油积水,有应急药品、冲淋、洗眼等应急设施。

 

 

4、生产组织有序,车间通风良好,照明完好,物品堆放合理,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劳动环境优良。

 

 

5、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相关人员是否及时作出处理。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7、消防器材(灭火器和消防砂等)设备按规定配备。

 

 

8、电气线路应设置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应穿非燃管保护,刀闸、电器开关有防护装置,腐蚀性场所所有接头要密封处理,潮湿和产生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导线绝缘体不应有严重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现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设接地装置。有电气设施检测报告。

 

 

9、废弃物处置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测合格,并处于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11、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检查人员(签字):

企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说明:(1)表中“检查记录”栏填写现场实际情况,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目必须落实人员及时整改。

2)表中“结论”栏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关”,不得空项。


 

 

 

 

 

 

 

 

 

 

 

 

 

 

 

 

 

 

主题词:剧毒化学品 使用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区电镀行业协会。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5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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