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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工业园区)安监中队,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
一、检查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
3、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经营企业及地方加油站;
4、非煤矿山企业;
5、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1、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是否严格遵循“三同时”各阶段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未经试生产方案(论证)备案,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
2、是否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等装置的定期检测,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确保安全装备有效可靠。
3、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入库储罐,禁止随意存放。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置、完善各类防暑降温设施和装备,注意对储罐、露天堆场、甲类库房等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并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待班宿舍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4、是否建立和落实汛期值守巡查制度,做好防汛抗台准备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储运和管理,对遇水、遇潮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5、涉及15种危险工艺企业是否按照《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安装并使用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6、企业是否对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管道容器、仪器仪表、各类动态报警系统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检验,并确保处于适用状态;是否在易燃易爆场所(区域),使(采)用非防爆设备设施或电器。
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
8、是否组织预案演练,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完成备案。
9、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管理,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二)非煤矿山企业:
1、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台帐记录情况。
4、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5、企业制定防汛及计划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高温期间,合理安全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制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对查出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烟花爆竹单位:
非法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情况。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四、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按照“三查四促两保”(即查安全认识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除、责任是否落实;通过排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地域的较大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得到落实;确保重特大事故的坚决防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的分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由区安监局组织检查(检查人员、企业分组见附件1、附件2)。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经营企业及地方加油站由各街道(工业园区)安监中队按各自辖区组织检查。
(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单位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所在地安监中队进行打击。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工业园区)安监中队、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结束后,各街道(工业园区)安监中队要及时梳理检查情况,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统计报表于
附件:1. 龙湾区危险化学品、矿山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2. 龙湾区危险化学品、矿山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企业名单
3. 龙湾区危险化学品、矿山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统计表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