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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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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隐患 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市质监局、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印发

龙湾区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7·23”特大事故教训,经区政府同意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数据中的1272台严重隐患设备作为近两个月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重点,重拳整治,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围绕创建“平安龙湾”、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减少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目标。通过整治,将全区特种设备严重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三、专项整治方法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201182930。整个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286日前)。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由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将1272台特种设备严重隐患按街道辖区进行梳理,分发给各街道办事处,并做好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区质监分局各质监所指导各街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87915)。

1、特种设备隐患单位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022号)文件的要求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制定特种设备隐患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整改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报。

2、各街道办事处按照《龙湾区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022号)文件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精神,负责本辖区内严重隐患设备安全管理和巡查工作,督促特种设备隐患单位整改落实,并专门明确一位联络员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填写附件2),并于每周五下午15时前及时报送本周统计报表(填写附件1)到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85988010 ,传真:85988009)。

3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应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做到专人管理,有台账,有检查记录,有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特别是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对下属的学校、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使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影响面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3、区质监分局各质监所负责指导各街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对特种设备隐患单位实施安全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

4、温州市特检院龙湾办事处应积极协助各质监所、各街道开展整治工作,做到特种设备隐患单位整改完毕及时予以复检,并将复检结果及时告知各质监所、各街道办事处。

5、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协调全区特种设备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区安委办提供各街道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阶段(91630日)。区安委办将邀请区考绩办组织质监等有关部门对各质监所、各街道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查,对一些存在严重隐患设备屡教不改仍未消除的单位,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由各街道办事处会同质监部门采取部门联动、断水断电的措施,该关停的企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确保特种设备严重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质监所将本辖区的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于930日前报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人:林觉,电话:85988010 ,传真:85988009)。区质监分局将龙湾区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安委会进行专题汇报。

 

附件:12011年已被排查出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布表

22011年龙湾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汇总表

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联络员名单

4、特种设备使用须知

 

 

 

 

 

 


附件1   

龙湾区2011年已被排查出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布表

 

  

起重机械(台)

电梯(台)

锅炉(台)

压力容器(台)

厂内车辆(辆)

总计(台)

永中街道

205

42

60

3

3

313

蒲州街道

12

3

0

0

1

16

海滨街道

105

11

65

8

1

190

永兴街道

89

2

15

0

0

106

海城街道

11

94

15

0

1

121

状元街道

16

4

2

3

3

28

瑶溪街道

74

23

28

1

1

127

沙城街道

72

15

23

1

0

111

天河街道

7

6

13

0

1

27

灵昆街道

3

1

31

0

3

38

温州工业园区

77

4

47

22

5

155

农业开发区

3

18

3

2

0

26

   ()

674

223

302

40

19

1258

 

 

附件2

2011年龙湾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汇总表

 

出动人员(次)

已排查特种设备隐患数

(台)

 

发放安全责令整改书(数\台)

新排查隐患数(台)

发放安全责令整改书(数\台)

已整改隐患数(台)

整改率

取缔、关闭数(家\台)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上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周五下午15时前报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85988010 ,传真:85988009

 


附件3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虚拟网

(区政府)

联络员

 

 

 

 

 

 

 

 

 

 

 

 

 

 

 

 

 

 

 

 

 

注:本表于前报本表于86(周五)前报区质监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85988010 ,传真:85988009

 

附件4

特种设备使用须知

 

一、   特种设备是指什么?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常见的简易升降机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其中升降机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大于1T的,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小于或等于1T,不属于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使用要符合哪些要求?

答: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当中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即主动办理设备登记,主动开展隐患排查,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主动办理设备注销,主动报告事故发生;设备生产单位有证,设备本体合格有证,设备使用有证,检验合格有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有证;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人员责任落实,设备维护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工作落实,安全节能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理制度落实,接受特监部门依法监察工作要落实。

三、   特种设备如何注册登记?

答:第一步: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经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安装,然后由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安装监检合格后出具合格报告。

第二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组织本相关岗位人员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到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一楼102室报名电话:85980807),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凭安装监检合格报告及相关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证书到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大厅(汤家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另外,压力容器设备可以直接凭设备的出产资料及相关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证书到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大厅(汤家桥)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四、特种设备经检测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答:第一步:企业在收到检测整改意见书或安全隐患责令整改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能整改的项目及时整改;自己不能整改的,叫资质单位整改。

第二步:所有项目整改以后,及时通知检测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步,如果在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完成整改的,请将延期整改的报告(写明理由和措施)送给辖区内安全监察中队和质监所,否则按照逾期未改进行处置。

五、非法使用会受到怎样处罚?

答:①经过督促,仍然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的,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20000元罚款②经过督促,作业人员仍无证上岗的,处2000-20000元罚款③非法制造特种设备的或因非法使用造成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监察、检验机构联系方式

1、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分局:永强高新园区高新大道15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8598800985988010

状元质监所:86388101

永中质监所:85988027

天河质监所:86902668

2、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温州市双屿镇中国鞋都31号地块

⑴起重、电梯检验:89616901

检验人员:林秀浩13111165395、方继淼13736369238、娄益凡13777715168

⑵锅炉检验:88625963

检验人员:李建中13738366966

⑶安全阀检验:汪耀武13906632300

⑷厂车检验:姜兰华8961691213057761533

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娄永生13706787477

3、温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汤家桥南路质监大楼

压力表校验:88918070

 

 

 

结束语:合法使用特种设备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安装、改造、维修、学习培训需要一些经费的投入,但是我们知道“舍得眼前,才会赢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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