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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龙湾区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区防盲治盲工作、实现2020年消除可避免盲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工作细则(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是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保健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我区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方便的原则,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长效运行机制。对全区白内障患者普遍实施复明手术,使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和手术,让广大白内障患者告别黑暗、重见光明、走向新生活,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努力实现对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全部提供康复服务,其中:年接受白内障手术数占手术指征数的白内障患者的85%以上,白内障患者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90%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的患者达90%以上,术后无严重并发症。同时,建立白内障复明长效运行机制,力争达到新发生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康复一例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卫生、财政、民政、社保、宣传、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区卫生工作“十二五”规划以及区相关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无障碍专题工作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形成区、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三级白内障无障碍工作网络,并建立白内障手术数据库。

  (二)白内障患者筛查无障碍。建立白内障患者筛查制度,每年严格按照筛查标准组织医疗队下村为白内障患者筛查诊断,有计划地组织拉网式筛查,掌握白内障人数并登记造册,确保贫困患者不被遗漏,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材料。

  (三)白内障防治认识无障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白内障防治知识、白内障手术优惠政策等,不断提高全民爱眼护眼意识,使公众知晓率达80%以上。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整合我区康复资源,为患者提供就近、便捷、长久可靠的医疗服务。建立术后随访制度,负责对患者的长期跟踪服务,避免和及时处理并发症等有关情况,确保无严重并发症发生。

  (五)患者手术费用无障碍。手术实行最高限价,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残联项目补助等办法,使每名白内障患者都能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得到有效的医治。

  (六)白内障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由区残联牵头,区新闻中心、教育、民政、财政、卫生、社保、区慈善总会、各街道以及定点手术医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有计划地对筛查输送病员、医疗手术服务、宣传教育、承担费用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和检查,确保白内障复明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街道、卫生部门、残联要在全面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实施白内障手术,力争做到发现一例、医治一例。

  四、职责分工

  (一)区新闻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利用“爱眼日”、“助残日”、“卫生日”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目标、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宣传报道;设立宣传橱窗、制作专题片,开展防盲治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白内障防治工作知晓率。

  (二)区教育局:做好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眼保知识、白内障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区民政局:确定城乡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白内障患者,除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补助部分外,一律纳入城乡医疗救助,确保贫困白内障患者及时接受手术。

  (四)区财政局:负责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所需规定经费的落实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区卫生局:负责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设备配置、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残联等部门深入基层对白内障患者开展筛查、宣传普及白内障相关知识、对定点医院进行评估监督;督促定点医院做好术前、术中、术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并发症等问题,保证手术质量。

  (六)区社保分局:制定并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对白内障患者的优惠政策;对享有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的白内障患者,及时按规定报销手术费用。

  (七)区残联:负责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指导街道做好白内障患者的调查摸底、筛查工作,掌握我区白内障患者基本情况,对有经济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做好手术费用减免、补助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定点医院的复明手术工作,重点组织好贫困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工作,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数据库。

  (八)区慈善总会:做好慈善光明行活动,为更多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九)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白内障患者的调查摸底、筛查登记、审批上报工作,确保贫困白内障患者无遗漏。

  (十)各定点医院:建立筛查队伍,组织医务人员负责常见眼病防治,白内障复查,做好术前术中术后的服务工作。组织眼科医务人员定期到街道开展防盲治盲知识宣传及送医上门服务。

  (十一)村(居委会、社区):负责辖区白内障患者的登记工作,做到每发现一例均能及时发现并上报,防止出现患白内障一年以上者因经济条件不好而延误复明手术治疗时机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初)

  区、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三级联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意义及救助补贴等相关政策规定,动员患者就近报名登记,接受手术治疗。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7月上旬)

  1.成立区创建全国白内无障碍区领导小组。由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卫生和医疗等单位参与,负责筛查工作。

  2.建立基层筛查队伍。各街道建立筛查队伍,人员从基层站所抽调组成,村(居委会、社区)人员参与。卫生部门负责对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普查登记造册。区残联负责统一印制《白内障患者初查登记表》。各街道要对白内障致盲残疾人进行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并汇总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人。

  (三)筛查复查核定阶段(2011年7月中旬至8月底)

  各街道、村(居委会、社区)负责组织登记在册的人员到指定地点,由手术医院复查核定并填写《白内障患者复查登记表》。

  (四)实施手术阶段(2011年9月初至10月底)

  1.区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手术医院充实医疗技术、设备等,保证手术质量。

  2.各定点医院要抽调政治思想好、有奉献精神、技术精湛的医护人员,成立医疗组。

  3.实施手术前,医疗组要对手术对象进行最后全面复查、审定,要有完整的方案,确保手术万无一失。手术对象本人或委托人应签署手术意见书。

  4.手术后,医院应对手术对象用药或留院观察,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人员,要及时处理;如出现医疗事故,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初至12月底)

  根据《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要求,由区残联牵头,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向市政府残工委提出验收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是惠民利民的德政、民心、爱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精心组织,把握重点。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既要着眼长远,按照《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又要立足当前,彻底解决现存白内障患者复明问题。要结合实际,突出阶段性任务,打好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攻坚战。

  (三)严格管理,注重实效。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根据创建任务筹集、落实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白内障患者提供检查、建档、输送、回访等全方位服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白内障无障碍区△  方案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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