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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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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情况经查实,依法追究被举报人责任的,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经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利用超声技术等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或者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给予奖励5000元—20000元;举报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给予奖励3000元—5000元。

  二、举报龙湾区行政区域内的党员、干部、企业主等人员违法生育的,给予奖励5000元—10000元。

  三、举报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节育环、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精)管吻合等计划生育手术的,给予奖励3000元—6000元。

  四、举报为他人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给予奖励1000元-3000元。

  五、举报变造、伪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给予奖励1000元-3000元。

  六、对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或网站向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举报。举报信寄至温州市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七楼,邮编:325058;举报电话:86966052、86966733;传真:86966051、86966730;温州市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www.lwrk.gov.cn。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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