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12年,全区消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坚持以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统领,切实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助推“三生融合·幸福龙湾”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 2012年全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街道、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根据《龙湾区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施消防责任捆绑制度,全力促进消防工作协调有序发展。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措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住建、工商、教育、卫生、文化、民政、旅游、民宗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发改、财政、住建、城管与执法、规划、国土资源等单位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安、安全监管、工商、
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三)大力推行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完成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50%非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推动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银行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单位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年内命名一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四)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行政问责。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街道、各部门消防工作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制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消防安全约谈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进行约谈。对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或单独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查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发生火灾的,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二、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增强社会抵御火灾能力
(一)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温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管网建设,确保管网建设与城市改造、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完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各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站要实行实体化运作,落实办公场所,确定工作人员,保障运行经费。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监管室,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
(三)加强消防站点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站点消防装备建设资金的投入,重点抓好永中消防站的迁建工作。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和《温州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标准(试行)》要求,2012年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1 辆、重型泡沫消防车 1 辆。
(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公安现役消防中队执勤灭火救援力量,全区征召合同制消防战斗员不少于15 名。加强“六有”(有执勤车辆、有固定队址、有必备器材、有人员执勤、有组织训练、有长效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