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平安龙湾”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温州市强星钢管厂等12家单位,列为2012年第一批区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实行挂牌整治。现就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挂牌整治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各街道办事处是挂牌整治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联系挂牌隐患单位,定期指导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区安委办是挂牌整治的督办单位,要强化宣传教育,定期指导并督促整治工作。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挂牌整治的配合单位,要严格按照《龙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依法组织检查和实施监督管理。整治过程中,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龙湾区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从重从严追究行政责任。
二、狠抓落实,按时整改。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隐患整治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挂牌整治单位必须落实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未按时完成事故隐患整治任务的挂牌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查,验收核销。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又不能说明理由的,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应在治理期限届满前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提前完成隐患治理的可提前办理验收手续。督办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由督办单位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根据验收情况予以核销。
附件:2012年第一批区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
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2年第一批区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隐患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期限 |
1 | 温州市强星钢管厂 | 永中街道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919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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