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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2012年龙湾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推进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龙湾区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部门预算管理实际,现就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原则,合理处理需要与可能的矛盾,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支持“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严格执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按照“规范、科学、透明、公平、有效”的目标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按照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的原则,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各预算单位要结合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实事求是预测2012年各项收入,编制好组织收入计划;要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对2012年各项支出需求进行全面分析,既要考虑必不可少的开支,又要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区财力的可能,确保收支平衡。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切实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所需资金。按照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把钱用到刀刃上,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规范、精细。积极推进“三个子”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力,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需求,进一步增强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力度和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预算绩效,明确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因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及时办理资金用途调整手续。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三、2012年部门预算管理和编制工作重点
(一)围绕“三个子”预算管理目标,深化综合预算改革
进一步推进“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根据“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完善综合预算管理模式。2012年同步编制经费自理单位收支预算,使用统一的预算编制管理系统,参照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内容、程序、时间、预算定额及其他要求统一编制预算。
(二)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厉行节约、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是凝聚民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高政府威信的重要措施。2012年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各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大体上按上年水平控制,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若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项目预算质量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2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温政发〔2008〕95号)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热点难点变化情况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根据“把握总量、严控增量、设定年限、调整方向”的原则,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科学调整优化资金投向,强化公共服务环境、行业平台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四)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绩效意识,结合部门职能履行,认真细致编报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工作量、经济效益等绩效目标要予以量化;对社会、管理、生态等绩效目标要予以定性说明,将此作为项目单位实施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以及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是各预算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合理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对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分别按相应要求上报最终确定的预期绩效目标。
二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工作面,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的项目数量与资金规模比上年要有所增加。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有关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绩效自评,按时、保质上报绩效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审核。
三是继续探索建立有效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加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细化论证评审力度和强化对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力争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和项目预算编制、执行有机结合。
(五)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依据和基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采购、廉洁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编全、编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要认真对照《温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凡涉及在市政府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以及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预算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均须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在编制“二上”预算草案时,须按全口径资金来源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采购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采购。此外,对预算下达前已发生的当年追加政府采购项目,要及时修订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系统的相关项目和金额,同时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调整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完整、准确。
四、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编制内容
1.部门收入预算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科学、合理、客观预计本部门组织的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核定,对本部门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非税收入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项目。
2.部门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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