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全区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 11日
全区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工 作 方 案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自方案公布之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区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消防宣传培训、灭火救援准备“三个专项行动”,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覆盖率百分之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率百分之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消防安全培训率百分之百,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百分之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演练率百分之百,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动员部署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将保卫战纳入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总体部署进行统筹推进;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和部队官兵召开誓师动员大会;组织街道、行政村(社区)、大中小三级网格负责人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召开“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全面落实“户籍化”管理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调动单位、群众参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积极性,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责任。
(二)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深化开展平安大市“四连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温州市平安大市“四连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2〕94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深入推进平安大市“四连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7月底前,完成全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向全社会发布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公告。8月底前,推动落实单位、业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9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其中,安监、教育、住建、文广、卫生、工商、旅游、质监等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家进行隐患整改。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以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切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
2.突出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2〕12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集中区域的隐患整治。8月底前,被列入全市26 个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永中街道完成整治自查总结工作,并建立工作台帐;9月底前,在街道自查的基础上完成验收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治。7月底前,要完成“清剿火患”战役中发现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2012年度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对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力争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完成整改;对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大会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关停,对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建筑,责令相关单位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3.推行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五部委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切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7月底前,要出台本地区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要完成网格划分和明确网格责任人员;8月份起,月均完成20%街道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任务;9月底前,全区所有街道建立实体化运作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并落实人员编制、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网格内所有单位进行排查,并分类建档,实施跟踪管理。
4.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结合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实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区消防分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前,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制度,发布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户籍化”管理工作会议。8月份起,要每月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和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5.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及时奖励。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辖区单位熟悉演练。区消防分局要对辖区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重点保卫目标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全面开展“六熟悉”和实地供水、消防装备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测试,于8月底前完成各级各类灭火救援预案的修订完善。加强对石油化工、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地震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战术研究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