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2012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安监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订了《温州市龙湾区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温州市龙湾区2012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建立非煤矿山企业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主要目标,按照“全面推进、严格考核、重在提升”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评办法,严格考评要求,以“分类监管”、“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推进安全诚信机制建设为主要抓手,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与标准化达标。
二、工作目标
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具体目标是:
(一)到2012年底,力争全区100%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三级以上等级,并有25%达到二级以上等级。
(二)已达标企业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完成提升改造。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标准化体系,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凡申请标准化达标评审的企业,必须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建立标准化系统并运行6个月以上,并组织自评后,方可申请达标验收。同时其安全生产状况也必须符合有关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认真开展自评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自评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不能由中介服务机构包办完成或应付了事。企业申报达标前,应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建自评工作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并对照有关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形成自评报告及评分表,自评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在报告上签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以后,企业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自评,自评报告报我局备案。
四、推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