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安监中队,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为做好夏季高温期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2〕6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高温期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推进“三生融合·幸福龙湾”和“平安龙湾”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
3.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
4.非煤矿山企业。
三、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存在无证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是否存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是否存在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是否存在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有否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7.是否存在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是否存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是否存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是否存在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2.有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法按规定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
13.有否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并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
14.有否将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15.有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12年7月5日至8月15日。
五、组织实施
本次行动分四个检查组,由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组织实施。各街道安监中队要全力配合此次大检查,做好前期宣传,并督促企业落实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防范措施。
六、工作要求
各街道安监中队和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将其作为今年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指导其立即组织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又不积极整改的,一律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经多次宣传教育仍不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存在隐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本次大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梳理检查基本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对策措施等。书面总结材料及统计报表于8月15日前汇总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系人:陈国巧,联系电话:86968539,传真:86968530)。
附件:1. 龙湾区夏季高温期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2. 龙湾区夏季高温期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名单
3. 龙湾区夏季高温期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高温期间 高危企业 大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夏季高温期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孙方忠
副组长:王扬
成员:张永生、吴焕耀、陈国巧
第二组
组长:赵中南
副组长:徐波
成员:陈亮、林宗钱、华昱
第三组
组长:项炳勋
副组长:王平凡
成员:夏文通、曹荣平、王成杰、徐文祥
第四组
组长:夏朝峰
副组长:邓仁美
成员:陈益益、王文聪、张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