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2011〕8号)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市属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线(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公办学校教师收入分配的实际,2012年龙湾区民办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指导线(最低标准)按龙湾区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绩效工资的70%确定,其中:幼儿园56499元/年、小学58890元/年、初中61427元/年、普高61368元/年、职高57793元/年,上述标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各有关民办学校要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提高教师待遇。确因工资涨幅过大,存在较大困难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批准,可分三年到位,第一年达到50%,第二年达到60%,第三年达到最低指导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