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国R&D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R&D资源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龙湾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区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城区发展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11月底以前完成清查的各项前期准备、摸底调查工作,确定调查对象;12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010年1月-3月开展基层调查;9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12月底以前完成清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清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开展清查资料的分析利用工作。
清查工作的部门分工:统计部门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科技部门除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单位的调查工作以外,协助统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的调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的调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发改部门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
六、清查的经费保障
此次清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七、对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要求
龙湾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区统计局、区科技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和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对在R&D资源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龙湾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龙湾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龙湾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坪(区统计局)
副组长:陈孝道(区科技局)
徐建平(区发改局)
陈光伟(区财政局)
王英姿(区卫生局)
张秀珠(区统计局)
成 员:诸海灵(区发改局)
方崇敏(区财政局)
林 洁(区卫生局)
戴 静(区科技局)
王建敏(区统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秀珠兼办公室主任,戴静、王建敏兼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科技 R&D 调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