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浙江省中央财政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中央财政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计发〔2010〕40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局、区农林局要牵头负责,区各涉农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农户信息统计、物资发放等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10年浙江省中央财政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意见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方双季晚稻及东北粳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104号)精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南方双季晚稻产区前期增施分蘖肥、后期叶面喷施壮粒肥,以及东北地区粳稻灌浆期喷施叶面肥给予补助。为做好我省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双季晚稻面积较大的温州、金华、衢州、台州、绍兴、宁波等六个市种植面积超过5000亩的 43个县(市、区),双季晚稻分解面积见附表。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种植双季晚稻并要求追施一次氯化钾的农户,按照每亩1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发放方式。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进行补助,每亩双季晚稻发放6-7斤氯化钾。

  (二)面积落实。根据省分解面积,由各县(市、区)组织镇、村按良种补贴核实办法对补助面积核实到户,张榜公示,并上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进行监督和抽查。

  (三)统一采购。由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建专门班子,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肥料供货商,明确中标品种质量、价格、服务等要求,签订合同。根据议定的价格,确定每亩补助肥料数量。

  (四)送肥到村。中标企业根据合同要求把肥料运送到村,由村负责通过专业合作社、统防统治和农机服务组织,或组织人员开展统一施肥服务,统一施用到田块,施肥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政策解读,全面、迅速、准确宣传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晚稻生产扶持政策,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尽快组织招投标和拨付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施肥技术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四)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市场监管。发改、物价部门要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行为,保持价格稳定。质检、工商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假使杂等违法行为。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化肥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增加货源投放。

  (五)加强监督检查。为将国家确定的双季晚稻施肥补助政策迅速落实到位,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助工作的监督和抽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六)加强经验总结。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并于10月15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附表

2010年浙江省双季晚稻施肥补助面积及

资金分配表

市、县

面积(万亩)

补助资金(万元)

市、县

面积(万亩)

补助资金(万元)

全省合计

218

2398

金华市

24.3

267.3

宁波市

38.8

426.8

婺城区

9.8

107.8

江北区

2.3

25.3

兰溪市

2

22

镇海区

1.5

16.5

东阳市

3.1

34.1

鄞州区

13.2

145.2

义乌市

1.8

19.8

余姚市

14.3

157.3

永康市

1

11

慈溪市

0.7

7.7

武义县

5.1

56.1

奉化市

5.3

58.3

浦江县

1.5

16.5

象山县

1

11

衢州市

47.9

526.9

宁海县

0.5

5.5

柯城区

0.5

5.5

温州市

50.2

552.2

衢江区

14.5

159.5

鹿城区

0.6

6.6

江山市

13.6

149.6

龙湾区

1.6

17.6

常山县

3.8

41.8

瑞安市

10.8

118.8

开化县

0.5

5.5

乐清市

12.8

140.8

龙游县

15

165

永嘉县

1.1

12.1

台州市

15.9

174.9

平阳县

8.8

96.8

椒江区

1.2

13.2

苍南县

14.5

159.5

黄岩区

0.5

5.5

绍兴市

40.9

449.9

路桥区

1.9

20.9

越城区

1.2

13.2

玉环县

0.6

6.6

袍江区

0.5

5.5

三门县

0.9

9.9

诸暨市

10.7

117.7

天台县

0.5

5.5

上虞市

17.7

194.7

仙居县

1.2

13.2

嵊州市

2.5

27.5

温岭市

6

66

绍兴县

8.3

91.3

临海市

3.1

34.1

  主题词:农业  粮食  化肥  补助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888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