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按照《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我区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财政改革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区卫生监督所等8家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上述8家单位的具体财务清理和会计交接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附件:第五批纳入集中核算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五批纳入集中核算单位名单
单 位 代 码 | 单 位 名 称 |
359 | 龙湾区卫生监督所 |
360 | 龙湾区疾病控制中心 |
361 | 龙湾区妇幼保健所 |
362 | 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
363 | 龙湾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队 |
364 | 龙湾区公路管理段 |
365 | 龙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366 | 龙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部 |
主题词:财务 统一核算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