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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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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六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六年实现了“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但是,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居高位,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法,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以“三个确保”为目标,突出“六大重点领域”,强化“五项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开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进一步总结推广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的经验,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引导企业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企业内部员工及周边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严、事故多发、隐患严重的企业,要进行曝光,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解决相关困难。

  (三)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继续抓好机械、造纸、印染、船舶修造、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引导基本具备条件或已初步达标的企业进一步消除安全管理缺陷,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立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更多企业走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之路。

  (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铁路、矿山、消防、工业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民航、农业机械、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行为。切实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完善隐患治理数据库,抓好建档登记,加强监测评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五)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支持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有条件的露天采石场应用视频系统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充分发挥渔业船舶安全救助系统作用,全面加强重点车辆监控,逐步建成、应用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好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等活动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积极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继续举办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突出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完善安全培训机制。

  (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能力。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网络、技术支持、物资装备储备等保障系统,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形成政府与企业联动,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人员疏散、现场医疗救治、紧急处置等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八)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全面梳理近年来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

  行为,明确打击重点:工矿商贸领域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领域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消防安全领域要继续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执法程序和制度,健全执法协调机制,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积极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市、省级有关部门于季后15日内将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于12月1日前提交全年工作总结(联系电话:0571—87053080,传真:87053072)。

  主题词:安全  转发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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