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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龙湾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龙湾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2010年龙湾区“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推动我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2010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关于印发2010年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质安办〔2010〕2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全面完成、长效巩固、转型提高”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区“十小”经营点的整规覆盖面要达到100%,规范率要在98%以上;镇(街道)整规的完成率要达到100%,辖区内“十小”行业规范率98%以上。“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到2010年底,各镇(街道)全面完成“十小”整规任务;各牵头部门负责整规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抓重点、攻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十小”各行业规范管理的普遍性、关键性问题;组织开展“整规回头看”,全方位进行查漏补缺,消除盲点、盲区,确保不留死角,实现全面规范。

  (二)长效巩固。区政府出台“十小”整规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性意见。把整规过程中形成的责任机制、领导机制、协调机制上升为制度,各重点镇(街道)也要建立长效机制,并与区政府保持一致。区牵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市场准入机制、监管网络机制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三)转型提高。一是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研究出台促进、帮扶“十小”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二是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的行业发展规划。三是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探索小而优、散而成网的业态模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个体加盟、配送物流等新兴业态,引导“十小”行业改造提升、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四)培育典型。要继续深入开展“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我区确定永中街道、蒲州街道和灵昆镇等三个镇(街道)为第一批“十小”行业示范镇(街道)创建单位,其他每个镇(街道)也要在完成示范街的基础上完成一个以上示范村创建工作。创建的示范镇(街道)、示范街(村)范围内全部“十小”经营单位2010年8月31前都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1.区政府制定2010年“十小”整规工作实施意见,并召开全区“十小”整规工作动员会;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5月15日前)。

  2.区整规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制定整规工作宣传方案,开展“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专题宣传(5月15日前)。

  3.各镇(街道)及区级牵头部门制定2010年“十小”整规工作方案和计划(5月20日前)。

  4.各镇(街道)及区级牵头部门制定整规工作宣传方案,开展“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专题宣传(5月20日前)。

  5.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省市区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动员会(或现场会),与村居(社区)逐级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5月25日前)。

  6.全面开展“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各镇(街道)将拟创建的“十小”示范村具体名单及时上报区整规办(5月31日前)。

  (二)全面完成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1.教育培训。各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大培训”,全面完成“十小”行业标准规范的培训与宣贯,培训覆盖率要求达到100%(6月30日前)。

  2.督查暗访。区整规办会同区级牵头部门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督查暗访,各镇(街道)及牵头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度月报表上报区整规办,并由区整规办汇总上报市整规办。

  3.典型培育。全面完成“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由所在镇(街道)负总责,6月初分别由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领导带队,其他牵头部门配合组成“十小”行业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指导组分别对永中街道、蒲州街道和灵昆镇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指导,力争8月底完成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派出“十小”行业示范街(村)创建工作指导组开展指导工作。区政府将选择在今年整规工作开展较好、已率先完成整规目标任务、实现“十小”行业成功转型、并已建立长效机制的镇(街道)召开现场会,交流学习经验(8月31日前)。

  4.长效巩固。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并形成相应文件(8月31日前)。

  5.转型提高。各镇(街道)、各部门完成制定“十小”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完成对重点扶持对象的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十小”行业的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10月31日前)。

  6.全面完成。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各项整规目标和任务(10月31日前)。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区整规领导小组参照全市整规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和标准制定2010年区“十小”整规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和标准(10月31日前)。

  2.组织对全区整规工作考核验收,区领导小组分别对各镇(街道)的整规工作进行逐级验收,各牵头部门逐级对所牵头行业的整规工作进行验收(11月15日前)。

  3.召开全区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三年整规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12月15日前)。

  4.做好迎接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区三年整规工作考核验收准备(12月31日前)。

  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2010年龙湾区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推进表》(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办事机构和落实人员经费。各镇(街道)作为整规工作的基础,整规工作由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具体负责。质监部门要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具体抓好牵头行业的整治和规范。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年度整规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层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责任,落实到人员,从上到下层层都要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增加包括工作经费和扶持经费在内的整规专项经费的财政预算。一是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尽快落实整规办的工作经费,确保整规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落实扶持经费,要进一步出台行业扶持政策措施,从政策的层面加大资金扶持和保障力度,引导帮助“十小”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实现转型升级。三是设立奖励资金,对成功创建的示范镇(街道)、示范街(村)按一定比例补助奖励,借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督查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求每两月组织一次,6月30日之前至少要组织大规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区整规办会同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督查,将督查贯穿整个整规工作之中,做到有布置就有检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的形式主要有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三种方式。督查的结果将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并进行排名。年底将组织对全区三年整规工作统一考核验收,考核工作既要重视工作完成进度的量化指标,又要注重整规工作的实效,体现人民群众对整规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强成效宣传,强化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作为今年整规宣传工作的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宣传的重点要放在“十小”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效上。要坚持造势、升温、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舆论强势,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典型报道和成效宣传,从正面反映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加强选题策划,以各种形式和体裁,开展立体式的宣传。除了积极组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独创性,采取多种生动活泼、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为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造声势,以形成业主支持、社会关心、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2010年龙湾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推进表


  附件

2010年龙湾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推进表

序号

阶段工作

具  体  内  容

工    作    要    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动员部署

  制定2010年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2010年“十小”整规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切实指导好全区整规工作的顺利开展。

5月15日前

区政府

区整规办

  2

  制定整规工作宣传方案。

  制定整规工作宣传方案,以“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为主题,坚持造势、升温、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加强选题策划,以各种形式和体裁,形成立体式的宣传,为整规工作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5月15日前

区整规办

区委宣传部

  3

  召开全区动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认真组织好全区“十小”整规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总结部署、明确任务、鼓舞干劲,并做好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书签订。

5月15日前

区政府

区整规办

  4

  各镇(街道)、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和宣传方案。

  根据2010年全区整规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制定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宣传方案,并报区整规办备案。

5月20日前

各镇(街道)

各牵头部门

 

  5

各镇(街道)召开动员会(或现场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镇(街道)认真贯彻省市区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动员会(或现场会),迅速动员,部署行动,与村居(社区)逐级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5月25日前

各镇(街道)

区整规办

  6

  分类复核,查漏补缺。

  在去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分类复核,明确需要整规的范围、数量、重点和难点,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规。

5月31日前

各镇(街道)

各牵头部门

区整规办

  7

  培育典型,持续开展“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

  全面开展“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各镇(街道)将拟创建的“十小”示范村具体名单于5月31前上报区整规办。

5月31日前

各镇(街道)

区整规办

  8

动员部署

  组织开展第一次督查(“回头看”)。

  一是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方案制定、责任书签订等。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前两年整规工作是否存在反复回潮现象,以及整规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6月10日前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9

全面完成

  出台建立“十小”整规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性意见。

  区政府、各镇(街道)及区级牵头部门提出建立整规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探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整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6月15日前

区政府

各镇(街道)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10

  成立区“十小”整规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指导组。

  6月初分别由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领导带队,其他牵头部门配合组成“十小”行业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指导组分别对永中街道、蒲州街道和灵昆镇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指导,力争8月底完成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6月15日前

区工商分局

区卫生局

区质监分局

其他各牵头

部门

  11

  成立镇“十小”行业示范街(村)工作指导组。

  各镇(街道)也要派出“十小”行业示范街(村)工作指导组开展指导工作。

6月15日前

各镇(街道)

各有关村居

  12

  全面完成标准规范的培训与宣贯。

  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大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或上门培训的方式,对“十小”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标准规范的培训与宣贯,培训覆盖率要求达到100%。

6月30日前

各镇(街道)

各牵头部门

  13

  组织联合执法。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求每两月组织一次,6月30日之前至少组织一次规模以上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6月—10月

各牵头部门

各镇(街道)

  14

  组织开展第二次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是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百镇百街(村)”的创建情况,以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督查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8月10日前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15

全面完成

  完成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全面完成“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由所在镇(街道)负总责,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领导带队指导镇(街道)完成创建工作,创建的示范乡镇(街道)范围内全部“十小”经营单位都要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8月31日前

永中街道

蒲州街道

灵昆镇

区工商分局

区卫生局

区质监分局

  16

  完成示范街(村)创建工作

全面完成“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示范街(村)创建工作由所在地村负总责,镇(街道)也要派出工作指导组对示范街(村)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创建的示范街(村)范围内全部“十小”经营单位都要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8月31日前

各镇(街道)

有关村居

  17

  召开全区现场会。

  从各镇(街道)选择今年整规工作开展较好、已率先完成整规目标任务,实现“十小”行业成功转型,并已建立长效机制的镇(街道)召开一次现场会,交流学习经验。

8月31日前

区政府

区整规办

有关镇(街道)

  18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区整规领导小组要把整规过程中形成的责任机制、领导机制及协调机制。各级牵头部门要将监管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固定下来,并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印发。各镇(街道)也要根据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的各项制度要求具体细化,具有长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政策保障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市场准入机制、监管网络机制等。

8月31日前

区政府

各牵头部门

各镇(街道)

 

  19

  组织开展第三次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是“百镇百街(村)创先示范活动”的完成情况,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情况等。督查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9月30日前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20

全面完成

  优化结构,改造提升。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和措施。二是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的行业发展规划。三是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探索小而优、散而成网的业态模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个体加盟、配送物流等新兴业态,引导“十小”行业改造提升、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10月31日前

区政府

各牵头部门

各镇(街道)

 

  21

  全面完成整规目标和任务。

  全区“十小”经营点的整规覆盖面达到100%,规范率在98%以上,镇(街道)整规的完成率达到100%,辖区内“十小”行业规范率98%以上;各镇(街道)、各部门全面完成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行业结构优化提升、典型示范创建等各项任务。

10月31日前

各镇(街道)

各牵头部门

  22

考核验收

  制定2010年龙湾区“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和标准。

  参照省级考核验收办法和标准,由区整规办负责制定综合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区级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行业考核验收标准。

10月31日前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23

  组织全年考核验收。

  主要针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整规成效,区领导小组分别对各镇(街道)的整规工作进行逐级验收。各级牵头部门对所牵头行业的整规工作进行验收。

11月15日前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各镇(街道)

  24

  召开全区总结表彰大会。

  全面总结三年整规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12月15日前

区政府

区整规办

  25

  认真做好迎接省、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三年整规工作的考核验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全力以赴,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三年整规工作的考核验收。

12月31日前

区政府

各镇(街道)

区整规办

各牵头部门


  主题词:经济管理  十小行业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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