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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对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所属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三、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二)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为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六、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保密局等部门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组。

  (二)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

  (三)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实地检查、网上抽查、听取汇报、社会评议等形式并结合被考核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逐项打分。

   (四)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七、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

  八、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由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温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1.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区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  评  细  项

分值

  工作机构建设情况(10分)

  领导重视,有明确的分管领导。

2

  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3

  保障必要的办公条件。

2

  建立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

3

  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19分)

  认真落实区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区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

2

  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能落实到位。

5

  在本单位公文制发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

2

  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月报表。

6

  在本辖区内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效的社会评议活动。

4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8分)

  设立村(居)政府信息查阅点,悬挂统一标识,制度上墙,有必要的设施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并做好查询记录登记。

6

  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38分)

  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20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10

  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8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15分)

  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工作人员和办理流程。

5

  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开展工作,及时受理并按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保密审查情况

  (6分)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每次扣3分。

6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4分)

  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时妥善地处理、答复公众的举报投诉。

4

  加分和扣分(加分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区政府表彰的,加2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分。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一次扣10分。

  附件2

区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  评  细  项

分值

  工作机构建设情况(5分)

  领导重视,班子成员有专人分管。

3

  工作机构明确,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2

  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1分)

  认真落实区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区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

3

  认真执行区里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制定相关制度。

5

  在本部门公文制发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

2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

5

  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月报表。

6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5分)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3

  在本部门网站首页设置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链接。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36分)

  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18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

10

  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8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12分)

  确定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公布联系方式。

2

  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直接向本部门提出和区集中受理点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保密审查情况(6分)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本项得0分。

6

  社会评议结果(15分)

  在社会评议活动中,群众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

15

  加分和扣分(加分后出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区政府表彰的,加2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分。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受到举报、投诉经查实的,一次扣3分。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一次扣10分。


  主题词:信息公开  考核  办法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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