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各有关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工作,根据《温州市龙湾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区政府所属执法部门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区各有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听取各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具体实施情况的汇报(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2.抽查各单位《标准》实施后办理的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连号卷宗3件;
3.调研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从2月18日开始,到2月23日结束。抽调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办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执法任务较重的区属执法部门进行检查(具体单位和时间安排附后)。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同时查找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时间 | 被检查单位 | |
2月18日 | 上午 | 区计生局、区民政局 |
下午 | 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 | |
2月19日 | 上午 | 区建设局、区统计局 |
下午 | 区水利局、区发改局 | |
2月20日 | 上午 | 区经贸(交通)局、区安监局 |
下午 | 区人事劳动局、区农林局 | |
2月23日 | 上午 | 区环保局、区文化局 |
下午 | 区卫生局、区海洋与渔业局 |
主题词:行政执法 检查 通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委。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