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农村合作银行: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通知》(温财企〔2009〕74号)要求,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标准、金额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贴面积。此次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面积,指由各村报各镇(街道)初审、经区农林局审定,并在各村公示的2008年农户实际种粮面积。
二、关于发放程序及宣传解释工作。
1.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还未办理“一折通”的种粮农户进行再次梳理、催办,并将名单、账号报至区财政局核定。区财政局要根据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标准和金额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区农村合作银行;区农村合作银行要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种粮农户清单和金额,及时、足额将综合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给农户。
2.各镇(街道)要做好对种粮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种粮农民了解、理解国家补贴政策,并以村为单位将种粮补贴的面积、标准、金额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补贴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工作纪律。省、市、区有关部门将对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管理,坚决杜绝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附件: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配表
| 镇(街道)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 (元) |
| 永中街道 | 2783 | 33.31 | 92701.73 |
| 海滨街道 | 7468.9 | 33.31 | 248789.06 |
| 永兴街道 | 11790.5 | 33.31 | 392741.56 |
| 海城街道 | 6836.52 | 33.31 | 227724.48 |
| 瑶溪镇 | 1106 | 33.31 | 36840.86 |
| 沙城街道 | 726.6 | 33.31 | 24203.05 |
| 天河镇 | 3468.36 | 33.31 | 115531.07 |
| 灵昆镇 | 6048.66 | 33.31 | 201480.86 |
| 合 计 | 40228.54 | 33.31 | 1340012.67 |
主题词:农民 综合直补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