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行政管理中心通告、宣传和展览活动,加强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有序管理,维护各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特在区行政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安装两台带有USB自动播放功能的电视机用于统一发布通知、通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入驻区行政管理中心的各部门、单位。
二、使用方法:各部门、单位将需发布的内容自行制作完成后,送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B408室),经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进行发布。
三、支持格式:图片方面(支持BMP、JPEG);音频方面(支持MP3、WMA); 视频方面(支持AVI、MPEG1/2/3/4)。
四、USB自动播放电视机启用后,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内不得再粘贴、摆放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
五、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原则上将不再作为展览、展示场所,如确需在区行政管理中心举行的展示、展览活动,须报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在区档案馆办公楼一楼展示厅举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事务 宣传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