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龙湾区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龙湾区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考核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9〕3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评内容
考核评估以省、市、区政府文件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情况、绩效指标两大方面若干项目,具体的指标要求和项目内容按年度设定(其中2009年考评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一)工作情况
按年度工作重点进行设置,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工作部署、宣传发动、检查督导及工作创新等情况。
(二)绩效指标
1.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
2.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
3.孕前优生检测率;
4.婚前医学检查率;
5.再生育对象领取《再生育证》时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60%以上;
6.病残儿父母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
上述绩效指标的口径解释见附件2。
三、考评方法
(一)考核评估工作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镇(街道)要对照年度考核评估项目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并在12月15日前将自查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传(科技)科。
(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年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进行考核评估,并将书面考核评估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
(四)考核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会座谈、问卷调查和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结果评定
(一)考评结果采取量化评分办法(百分制),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按省市统一标准,并结合各镇(街道)自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二)年度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镇(街道)实施“两免”工作绩效的依据。根据年度工作实绩,每年评比若干先进单位,由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与自觉性,充分认识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考核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考核,明确职责。各镇(街道)要以考核评估为契机,把实施“两免”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促力度,确保“两免”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共同推进“优生两免”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深入宣传,有效推进。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优生两免”知识及政策的宣传,大力普及优生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和动员适婚男女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待孕妇女自觉接受孕前优生检测,有效推进我区“优生两免”工作进程。
(四)开展自查,确保质量。各镇(街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同时,要认真研究考核评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确保工作质量。
附件:1.2009年度实施“两免”工作考核评估项目及评分标准
2.考核评估绩效指标口径解释
附件1
2009年度实施“两免”工作考核评估项目及评分标准
被考核评估单位: 镇(街道)
| 内容 | 具体项目 | 分值 | 评估标准 |
| 一、工作情况(50分) | 1.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 | 6 | 未达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
| 2.落实计生办、服务站和村级计生服务员的工作职责 | 6 | 同上 | |
| 3.开展“两免”宣传月活动 | 6 | 同上 | |
| 4.制作“两免”宣传品 | 6 | 同上 | |
| 5.开展一场以上针对“两免”目标人群的面对面教育或知识讲座 | 8 | 同上 | |
| 6.开展村级计生服务员培训 | 6 | 同上 | |
| 7.镇(街道)服务站按规定开展优生检测标本采集工作 | 6 | 同上 | |
| 8.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且成效显著 | 6 | 由区人口计生局认定 | |
| 二、绩效指标(50分) | 1.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60%以上 | 8 |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2.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30%以上 | 8 | 同上 | |
| 3.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30%以上 | 8 | 同上 | |
| 4.再生育对象领取《再生育证》时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60%以上 | 10 | 同上 | |
| 5.病残儿父母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 8 | 同上 | |
| 6.村级符合“两免”对象告知率达到90%以上 | 8 | 同上 | |
| 合计得分 | |||
附件2
考核评估绩效指标口径解释
1.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接受或了解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的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2.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接受优生咨询指导的夫妇对数/当年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的夫妇对数×100%。
3.婚前医学检测率=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男女人数/当年男女结婚人数×100%。
4.孕前优生检测率=接受孕前优生检测人数/当年孕前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5.病残儿父母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接受优生指导和服务的父母对数/当年再生育二孩的病残儿父母对数×100%。
6.村级符合“两免”对象告知率=收到“两免”政策告知书的人数/当年符合“两免”政策的对象人数×100%。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优生两免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