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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快龙湾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探索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引导广大居民安全消费,不断推进区域食品安全协调发展。

  三、创建范围

  根据各镇(街道)自荐和实际情况,全区确定3个镇(街道)为创建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基层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专、兼职队伍,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大投入,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和相关专、兼职监管人员的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支持、协助经贸、工商、质监、卫生、农林、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并根据实际开展整治活动。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资放心店,杜绝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和添加剂等。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督促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使用产地编码并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促进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四)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落实镇(街道)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集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中心菜市场每日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并公示。中心校以上学校小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食品经营单位无销售假劣食品现象,主要街道及学校周边无食品流动摊贩。加强生猪产品销售管理,禁止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入生猪产品。

  (五)开展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格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和年检,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餐饮业卫生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餐具消毒制度。加强民工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宣传指导工作,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开展针对农村的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村(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刊出食品安全常识。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培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农村中小学生教学计划,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程。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七)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创建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达100%,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红名单”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4月-5月)。确定创建单位; 创建镇(街道)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机构;宣传发动,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召开创建工作相关会议。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10月)。创建镇(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区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三)验收阶段(2008年10月-11月)。创建镇(街道)上报工作总结;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四)总结阶段(2008年12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形成总结材料申报市级相关部门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的创建工作直接影响我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各创建镇(街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落实到位抓。

  (二)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各创建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周密、可操作性的方案。方案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制定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验收标准,规定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条件和验收程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指导,强化协作。经贸、农林、海洋与渔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等单位要把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做好创建指导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农村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加强对农村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假劣食品鉴别知识的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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