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经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广泛深入地审核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第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6项。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
附件:龙湾区第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目录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龙湾区第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目录
区公安分局
1.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办理边境通行证
区经贸(交通)局
1.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认定—废旧物资回收类
区教育局
1.高中招收“择校生”审批
2.中职学校学生申请转学、休学、复学和借读
区民政局
1.社会福利企业换证
区司法局
1.公证机构年度考核
2.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
区建设局
1.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审批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3.不宜招标工程项目备案
区农林局
1.种子生产许可证年审
2.种子经营许可证年审
3.征用蔬菜基地年审
4.木材运输证年审
5.林木采伐许可证年审
6.动物防疫合格证年审
7.兽药经营许可证年审
8.陆生野生动物运输、展览、表演年审
9.动物诊疗许可证年审
区水利局
1.用水单位取水许可证年度审验
2.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
区海洋与渔业局
1.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因私出国文化交流项目的初审
2.作品版权登记
区卫生局
1.医师执业许可证年审
2.护士职业许可证年审
区体育局
1.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年审
区外经贸局
1.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审核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3.境外投资企业年检
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5.技术进出口管理
区国税分局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2.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4.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
5.新成立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
6.城乡信用社(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装修费、经营性营业用房租赁费税前扣除
7.银行、保险企业固定资产修理费税前扣除
8.金融企业的坏帐呆帐损失
9.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11.税务登记证年审
区社保分局
1.养老保险关系中断
2.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1.药师(中药师)资格审核确认
主题词:审批 非行政许可 取消 通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