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龙湾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2007年度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的规定,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自1月25日至29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帐、抽查案卷等形式对全区24个具有行政执法权以及设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考核结果显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大多数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依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能够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接受区政府法制机构、监察等部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能够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能够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重大决策、决定都建立台帐记录在册。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考试。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考核中发现,个别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落实和面向社会公布工作;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落实不够,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备案审查;个别单位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仍有存在,个别案件存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一天做出,行政救济途径告之不全等情况。
三、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经考核评分,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局、区人事劳动局、区审计局得分居前,为全区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考核 情况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