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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月八日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新一轮“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温瑞塘河沿线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拆除温瑞塘河沿线违法建筑有关工作通知》(温政办〔2008〕10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原则。

  1.凡属温瑞塘河水系沿线规划保护范围内(保护范围根据规划和水利部门联合审定),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及超过批准年限的临时建筑原则上一律拆除。

  2.现行违法建筑必须于年内完成拆除。历史违法建筑拆除可视具体情况逐步展开,但对于影响河道畅通、河岸整体性也应在年内完成拆除,符合安置条件可予以货币安置。

  3.属于我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规划建设项目与其他重点规划范围内要重点安排拆违任务。

  (二)范围。具体保护范围根据规划与水利部门联合划定。其中区级河道:如屿田河、蒲州河、石坦河、三郎桥河、瑶溪河、轮船河、青山直河、龙水河、水潭河、横荡沙河、中心河和横河等,拆违范围为沿线30米;镇级河道:如上庄河、十字河、前王河、直河、直垟河、新河、工业区河、中横河、沙城河、沙前河、上河儿、下河儿、中横河、屋上新开河、邱宅天沥、屿门下垟河等,拆违范围为沿线20米;村级河道:如郑家牌河、御史桥河、上京横河、下河滨河、大段河、河口浃、王宅东浃、上璜河、上京浃、宁村直河、北新河、乐二沥、永乐沥、庄泉河、永清河、东溪河等,拆违范围为沿线10米。(以上仅列一些代表河道,具体见区水利局制定的全区河道分类表)。

  (三)拆违工作计划与分工(见附件1)。

  (四)实施期限:2008年9月-12月。

  二、实施步骤

  (一)实施要求。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拆违的基本程序执行,收集数据,建立原始档案,并按时上报《龙湾区温瑞塘河沿岸清脏拆违绿化报表》(见附件2),年底区政府考核组将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各项拆违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市、区财政有关财务规定和建设资金划拨程序执行,各有关单位应收集结算原始资料,及时办理拆违资金的结算。

  (二)时间安排。根据目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实施期限要求,拟将整个实施步骤作以下安排:

  1.启动月(9月)。9月份是对河道沿线建筑的调查核实,现场确认、做好前期方案、送达联合执法限期拆违通知书及启动部分拆违,各镇(街道)应完成拆违总量10%左右。

  2.铺开月(10月)。10月份各镇(街道)全面铺开拆违,对已核实为违法建筑的责令限期拆除,对逾期未拆除的应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启动已拆除违章建筑的绿化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并进场施工。各镇(街道)10月应完成拆违总量40%,累计完成拆违总量50%。

  3.攻坚月(11月)。11月要基本完成全部计划的拆违工作。继续组织力量强制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部分已拆除违法建筑后续绿化进场施工。各镇(街道)11月应完成拆违总量40%,累计完成拆违总量90%。

  4.扫尾月(12月)。各镇(街道)要继续加大拆违力度,对扫尾的剩余违法建筑要重点安排,确保年底基本完成拆违任务,各镇(街道)12月应完成拆违总量10%,累计完成拆违总量100%。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拆违工作进行督查与考核。

  三、责任落实

  区塘办作为总牵头单位负责督促、考核全区拆违工作的协调。市行政执法局作为市级分片包干责任单位,指导全区拆违工作。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作为地方牵头单位与部门牵头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规划部门对规划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调查确认,并会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水利部门联合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限期未整改的,由各镇(街道)牵头单位组织强制拆除,规划、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及时组织执法力量配合,并建立拆后巡查制度。公安部门负责安排必要警力维护强制拆除的工作现场。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对及时完成拆违的断水、断电、断气,申请供水、供电、供气必须提供合法用地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区塘办、区文明办、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后续绿化的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各项拆违专项资金。新闻媒体要加强拆违行动的宣传报道。监察部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拆违工作组织、配合不力,拆后回潮严重及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以区长陈玲玲为组长、常务副区长王爱光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塘河沿线拆违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拆违任务,督查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拆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圆满完成拆违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全区拆违行动的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栏、制作多媒体光盘等多种方式,把各项宣传教育内容整合起来,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营造全民治河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除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征收和绿化建设由市财政专项安排外,其他拆违所需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加强安全保障。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制定详细的拆违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镇(街道)、村要及时做好违法建筑拆除的政策处理工作,公安部门安排必要的警力维护拆违现场秩序。

  五、后续管理

  违法建筑拆除后,由所在的镇(街道)为主负责监管,坚决制止违法建筑拆后重建。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建设和管理。

  (一)对违法建筑拆除后,由各镇(街道)作为业主单位,区塘办、区文明办、区市政园林局加强指导,结合总体及相关规划进行驳坎、绿化,限期予以完成。

  (二)属规划建成区规划保护范围的,未被征用的沿河边角地、插花地、闲置地等,拆违后由区塘办作为业主单位统一征用、统一绿化,统一管理。有关用地指标由市本级统筹安排。

  (三)规划、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利部门要建立拆后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新的违法建设行为。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和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查处私自转供、非法出租和无证经营行为。

  附件:1.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工作分工表

  2.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计划进度表

  3.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绿化报表


  附件1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工作分工表

序号

所属区域

主要河道名称

违法建筑

面积总量

按河道分类

按违法建筑性质

按结构性质

已拆

面积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2000前

2000后

钢混

砖混

砖木

棚屋

1

永中街道

轮船河、桥河、下河儿、上仓浃、新河、坦头沙河横浃潭、度山沙河、前新河、永中沙河、后金浃、青山直河、寺前河、姚家洞河、后垟河、上璜横河、双何河、横浃河

57360

17560

39800

21120

36240

7550

15280

13570

20960

31240

永中街道办事处、区行政执法分局

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永强供电公司、温州水务集团

2

蒲州街道

上庄河、屿田河

20530

20530

0

11670

8860

1080

12000

7000

450

4800

蒲州街道办事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温州水务集团

3

海滨街道

沙南河、沙前上河、宁村城河、沙城河、蟾钟河、城东河、沙前河、宁村直河、蟾钟沥

30120

0

30120

6940

23180

5300

3200

510

21110

19680

海滨街道办事处、区行政执法分局

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永强供电公司、温州水务集团

4

永兴街道

轮船河、衙前河、上河儿、下河儿、乐一沥、乐二沥、永乐沥、中横河、下横河、水潭河

17520

4460

13060

12720

4800

1530

300

13580

2110

1650

永兴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分局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永强供电公司、温州水务集团

5

海城街道

轮船河、中心河、东溪河埭头河、上涂河、屿门河石坦河、邱宅河、东门浦河、中村河、西一河

24130

8000

16130

10330

13800

1800

2500

8000

11830

8500

海城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温州水务集团

6

状元镇

十字河、三郎桥河、石坦河、横街河、横街内河、山西岙河、西台河、天马落河、状元河

31700

12360

19340

25700

6000

2200

17400

7600

4500

3640

状元镇政府、区规划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温州水务集团

7

瑶溪镇

轮船河、瑶溪河、大王井河、苏川浃、破袋河、小横浃、直河、草河、龙湾河、横溪河、直垟河、朱宅新河、前岸西河、四十亩河、山北直河、大浦河、沙岙儿河

45040

20600

24440

29200

15840

0

2000

14540

28500

8770

瑶溪镇政府、区规划分局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温州水务集团

8

沙城镇

轮船河、下河儿、八甲井、四汇头井、草团儿、沧宁河、沙城南河、四二直河、联二沥、七一沥、七三沥、八甲沥

40960

30360

10600

32960

8000

2050

8080

18060

12770

2440

沙城镇政府、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永强供电公司、温州水务集团

9

天河镇

轮船河、金山河、屋上新开河、中横河、三星浦沥、二甲沥、二甲河、沙河、庄泉河、老浦沥、金山直河、新开河

33160

5500

27660

28660

4500

0

5360

15800

12000

2500

天河镇政府、区水利局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永强供电公司、温州水务集团

10

灵昆镇

灵东河、灵南河、中段河、九百河、中学上河、下岩头河

2450

0

2450

790

1660

0

200

900

1350

1460

灵昆镇政府、区水利局

区行政执法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温州水务集团

11

合计

 

302970

119370

183600

180090

122880

21510

66320

99560

115580

84680

 

 

注:1.本表违法建筑面积为参考数据,以校对核实数据为准。

2.河道名称标示黑体为重点河道。


  附表2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计划进度表

                     单位:平方米

所属区域

拆违

总量

已拆

面积

10月上半月

10下半月

11月上半月

11月下半月

12月上半月

12月下半月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重点

河道

一般

河道

永中街道

57360

31240

1570

3130

1920

3830

960

1920

780

1560

1570

3130

1920

3830

蒲州街道

20530

4800

2810

0

3810

0

1410

0

1410

0

2810

0

3810

0

海滨街道

30120

19680

0

1880

0

2300

0

1180

0

900

0

1880

0

2300

永兴街道

17520

1650

1740

1120

1900

1590

450

990

370

500

1740

1120

1900

1590

海城街道

24130

8500

1180

1630

1450

1990

590

820

720

1000

1180

1630

1450

1990

状元镇

31700

3640

2090

2480

2550

3255

2280

2370

1050

610

2090

2480

2550

3255

瑶溪镇

45040

8770

3700

4400

3530

3000

1650

1950

1040

1230

3700

4400

3530

3000

沙城镇

40960

2440

2460

3850

4280

2260

4000

1410

3080

930

2460

3850

4280

2260

天河镇

33160

2500

950

3370

2160

4780

580

3900

480

1680

950

3370

2160

4780

灵昆镇

2450

1460

0

200

0

200

0

100

0

90

0

200

0

200

合计

302970

84680

16500

22060

21600

23205

11920

14640

8930

8500

16500

22060

21600

23205

  附件3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线拆违绿化报表

                                          月(上/下)旬

序号

河段名称

调查摸底违章建筑物总量  (平方米)

违章拆除量        (平方米)

出动人数            (人次)

绿化面积           (平方米)

出动人数            (人次)

当次

累计

当次

累计

当次

累计

当次

累计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主题词:综合  拆违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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