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工业项目的建成投产,一些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促进了全区经济的高速增长,但给生态环境也带来很大压力,个别地方环境质量已达不到功能要求,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了切实改善我区的环境状况,积极推进生态区建设,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污染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污染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和取缔禁止建设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鼓励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的清洁型生产项目。
二、针对龙湾产业实际,严格控制化工(生产)、印染、造纸、金属(不锈钢、铜、铝)冶(熔)炼和压延加工(含拉丝、拉管、铜带加工)、人造革、制革、电镀、陶瓷、铸造等重污染项目的发展。区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新建项目要严把审批关;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区工商部门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经区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重点加强对环境敏感区内项目的管理。区环保部门要认真监督环保“三同时”要求的落实,对不符合产业导向、规划功能和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项目,要会同区经贸、工商、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计划、经贸、环保、工商、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审批程序,共同做好污染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OO四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