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四年八月四日
龙湾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浙政发〔2003〕30号、浙发改社会〔2004〕342号和温政发〔2004〕5号、10号、2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2004年达到70%,2005年达到80%以上目标的实现,切实做好五保对象供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现状
(一)据统计,全区五保对象139名,已集中供养43名,集中供养率为31.4%。其中:农村五保人员137名,已集中供养41名;城镇三无人员2名,已集中供养 2名。
(二)全区现有敬老院4所,福利院1所,计床位数80张(其中属于危房8张,待改造15张)。其中:状元敬老院床位17张,该院规模小,设施短缺,扩建后可以利用;永中敬老院床位18张,该院属于破旧房,需修建后利用;灵昆敬老院床位6张,该院规模太小,不能扩建,暂作利用;海城敬老院床位8张,该院属于破旧危房,不能利用。
二、规范敬老院的规模、设施和管理要求
(一)规模要求:
1、新建的敬老院规模一般需60张以上床位;
2、改扩建的敬老院规模一般需40张以上床位。
(二)设施和环境方面要求:
1、住房面积人均应达到15㎡以上;并以一人(一户)一间居住为宜;
2、敬老院配套设施一般应具备健身、图书、阅览、娱乐、会议室、餐厅、厨房、仓库、档案室、浴室、医务、卫生间等;
3、绿化率一般应达到30%以上;
4、室外要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停车场;
5、设有无障碍通道,消防等设施完备。
(三)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一般应按照五保对象与管理人员的5-10:1的比例配备炊事员、服务员、卫生员等管理人员。
三、镇(街道)敬老院、五保对象的管理网络
(一)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所要根据省、市政府的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到位”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业务指导。凡是有五保对象的村(居)要具体负责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落实;
(二)各镇(街道)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集中供养工作的领导,切实组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实施;
(三)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时应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书;
(四)镇(街道)和敬老院都要做好五保对象的人、财、物档案管理。
四、2004年—2005年敬老院建设方案及资金预算
敬老院的创办要从资源整合入手,采取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创办形式既可以公投民营,也可以民办公助,还可以采取供、寄养结合的一院二制等多种形式。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使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达到省、市的要求,为五保对象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我区计划两年内新建敬老院1所,扩建2所,改建2所,共增加用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4234㎡,增加床位295张,投入资金807万元。通过努力,使全区敬老院达到6所,总用地面积达到14.16亩,总建筑面积达到7066㎡,总床位数达到175张。
五、建立五保对象医疗困难基金救助制度
积极动员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出资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区财政每年拿出20万元资金作为五保对象大病医疗困难的救助基金,主要解决财力困难镇(街道)、村(居)的五保对象大病医疗费用支付难问题。
六、切实落实优惠政策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温政发〔2004〕10号文件精神,做好五保对象的就业、上学、生活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按照温政发〔2003〕5号、26号文件精神,确保敬老院改建、扩建、新建时的优惠政策到位。
七、区政府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的落实。
主题词:民政 集中供养 通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