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纪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全体成员会议纪要
4月6日,张纯一区长主持召开了龙湾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经济普查是重大的社会动员,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一要思想重视,认识要到位。充分认识搞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要广泛动员,宣传要到位。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全,技术要求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是保证经济普查圆满完成的重要条件。区宣传部门要承担起经济普查宣传的重任,大力协助普查办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强有力的宣传攻势,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要明确任务,工作要到位。普查工作周期长,各阶段工作承前启后,环环相扣,时效性强,一定要把每个阶段的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四要加强领导,责任要到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相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并且要在4月10日前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作为经济普查工作的联络员。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草案)》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草案)》。
三、会议要求,建立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区财政局要尽快核实经济普查所必需的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预算,及时拨付;各镇(街道)要在4月10日前做好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并及时将名单报送区统计局。通过齐心协力,确保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工作。
主题词:经济管理 普查 纪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