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区各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应对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及其有关负责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领导分线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按照建设“平安龙湾”的总体要求,不断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职责规定 转发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0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