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12月29日下午2时18分许,位于扶贫开发区的温州正纳利聚氨酯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储罐爆炸起火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引起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市、区主要领导亲自赶赴现场,成立事故领导小组,指挥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根据市、区领导的指示精神,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企业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作业场所员工的安全。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开展安全评价,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整改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遵守防火动火工作制度。
三、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两节将至,要认真贯彻执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坚持边查边改,做到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不留死角,尤其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同时要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年度检查考核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年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12·29”事故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12·29”事故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