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温委发〔2004〕73 号)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努力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及规模
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以“政府牵头协调、工会为主筹备、相关部门参加、共同研商对策”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年举行一至二次,如遇重要紧急事项需要提交研究,可视情况临时举行。
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决定。政府方面由联系区总工会工作的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会方面由主席、副主席、常委和部门、产业(公司)、委、局(系统)工会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会工作的副主任主持。
二、会议内容
(一)政府通报重要工作部署、与职工群众和工会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工会通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三)工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商定工会在开展各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经费落实等方面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和涉及职工群众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卫生等方面迫切需要政府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工作程序
(一)由区总工会在会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联席会议内容、议题(包括需提交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等,报区政府审定。
(二)区政府接到区总工会的报告后,对区总工会提出的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先期协调,形成初步意见,并由区政府确定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及有关事项。
(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落实参加会议的负责人并反馈区政府,未经同意不得缺席。
(四)联席会议对事先未提交的事项,原则上不安排研究、协调。
(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区政府形成会议纪要,经区政府领导审签后印发。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召开的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六)经区政府批准,联席会议可视情邀请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和新闻记者参加。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联席会议制度精神,相应建立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党派团体 制度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1月22日印发
